出口退税申报数据差异解析与处理
第一行数据说明:“出口报关单出口人民币收入”由税务局依据企业报关单信息加工生成。该数据仅供参考,并非企业实际收入,且不可修改。
第二行数据说明:“自营出口收入”直接取自申报表主表 1.1 项下的数据。

第三行数据说明:“委托出口收入”直接取自申报表主表 1.2 项下的数据。

第四行数据说明:差异金额计算公式为:“出口报关单出口人民币收入”减去“自营出口收入”。
差异处理流程
1. 核实收入确认准确性:首先核查主表中“自营出口收入”和“委托出口收入”数据的准确性,确认所有已出口的报关单或代理出口证明是否均已按规定确认收入。
2. 填报差异原因:若确认所有出口业务均已正确确认收入,但仍存在差额,则表明税务局反馈的“出口报关单出口人民币收入”数据存在偏差。此时,需在申报系统中如实填报“差异原因”及“差异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