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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特征】在建项目,执行期不超 2 年(完工最晚 2028 年 12 月 31 日)。
【申报周期】2026 年 7 月 17 日 10:00—7 月 31 日 16:00
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沪数〔2026〕29号
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上海市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根据《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数规〔2025〕1号)的要求,2026年度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具体范围参见《2026年度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应用推广、提供专业服务的相应能力。
(二)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三)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28年12月31日),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四)原则上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本专项资金不再给予支持。对已承担本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项目尚未完成验收评估的,不再受理其新项目申报。
(五)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支持联合申报。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
(一)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s://zwdt.sh.gov.cn),进入“特色专栏”—“惠企政策精准服务”—“2026年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持项目(申报)”,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印章相关事项详见附件2)。
(二)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10:00至7月31日16:00,过时不予受理。(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三)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四、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在线填写);
(二)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3);
(三)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分别出具委托函,详见附件4);
(四)项目建设方案(详见附件5);
(五)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书;
(六)项目联系人在职证明(详见附件6);
(七)非财政全额拨款的申报单位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八)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证书;
(九)项目总投资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可以为股东承诺函、合同协议、银行资金证明等);
(十)如有合作单位,提供合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函;
(十一)区级预算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时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配套资金承诺书;
(十二)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五、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13611741141
申报支持:021-23171436
技术支持(网上注册、填报及材料上传):021-60801472
(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事项
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
附件:1.2026年度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指南
2.关于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印章的事项说明
3.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4.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
5.2026年度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6.项目联系人在职证明
上海市数据局
2026年7月10日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指南.docx
附件2-关于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印章的事项说明.docx
附件5-2026年度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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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范围
具体范围参见《2026年度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应用推广、提供专业服务的相应能力。
(二)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三)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28年12月31日),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四)原则上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本专项资金不再给予支持。对已承担本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项目尚未完成验收评估的,不再受理其新项目申报。
(五)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支持联合申报。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
(一)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s://zwdt.sh.gov.cn),进入“特色专栏”—“惠企政策精准服务”—“2026年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持项目(申报)”,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印章相关事项详见附件2)。
(二)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10:00至7月31日16:00,过时不予受理。(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三)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四、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在线填写);
(二)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3);
(三)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分别出具委托函,详见附件4);
(四)项目建设方案(详见附件5);
(五)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书;
(六)项目联系人在职证明(详见附件6);
(七)非财政全额拨款的申报单位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八)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证书;
(九)项目总投资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可以为股东承诺函、合同协议、银行资金证明等);
(十)如有合作单位,提供合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函;
(十一)区级预算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时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配套资金承诺书;
(十二)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五、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1361174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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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
附件:1.2026年度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指南
2.关于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印章的事项说明
3.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4.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
5.2026年度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6.项目联系人在职证明
上海市数据局
2026年7月10日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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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应用推广、提供专业服务的相应能力。
(二)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三)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28年12月31日),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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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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