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9点47分。
董储幸律师在视频会议共享桌面上抛出一句话:
“打通零碳园区从政策目标到交易闭环的最后一公里。”
屏幕那头,陈臻主任安静了几秒,回了一句:
“一公里,还是一千公里?”
这句话,成了7月9日“敲门砖 2.0”(绿电特别行动小组)交流会最好的注脚。
当晚,22位阳光律师在线上集合,围绕“零碳园区”聊了两小时。董储幸律师主讲零碳园区的法律痛点与交易设计;颜方乐律师从储能项目切入,补充零碳园区的调节能力问题;焦一多律师结合产业园区实践,分享了“零碳园区如何真正跑通”的另一种路径。
一、90% 的攻坚战
董律师的分享,从一组数字开始。
根据《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国家级零碳园区以单位能耗碳排放作为核心指标: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万至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需不高于0.2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园区,需不高于0.3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
而目前全国园区平均约为2.1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
从2.1降到0.2或0.3,官方表述是:核心指标较全国平均水平下降约 90%。
这意味着一个园区要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基础设施、用能方式、运营管理和碳数据体系上,进行系统性重构。
陈臻主任听到这里,补充到:
“零碳园区不是个能源项目,是个系统工程。律师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把这个逻辑给客户翻译清楚。”
为什么这件事现在非做不可?三份文件给出了答案。
《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把碳排放总量、强度、煤石油消费、非化石能源占比等纳入省级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力层层传导:中央考核省,省考核市,市考核园区,园区传导给企业。
42号令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首次将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和非电消费(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纳入考核。
碳排放评价纳入节能审查让碳成为项目能不能上、能不能投、能不能开工的前置条件。
二、法律痛点:不是一份合同能解决的事
讲完政策和考核,董律师落到法律痛点。
零碳园区是典型的多主体协同场景:管委会、发电企业、电网、综合能源服务商、储能方、入园用能企业、设备商、绿金机构、能碳平台……主体一多,麻烦就多。三个最容易变成争议的痛点:
政策变了,合同怎么办? 项目原本按“一对一”设计,后来鼓励“一对多”;原本测算好的收益模型,市场规则一调全失效。
园区目标没完成,责任算谁的? 目标是一体的,责任却是分散的。管委会、能源服务商、入园企业,谁背哪一段必须提前写清楚。
最难的是退出机制。 入园企业退出、政策目标调整、园区被摘牌,已建线路、储能资产、政府承诺、招商协议怎么衔接?
陈臻主任给了最后一句:
“公司法里最难的是公司僵局。到了零碳园区,僵局只会更复杂。”
零碳园区法律服务的核心——不是起草一份合同,而是提前设计一个能处理复杂僵局的交易结构。
三、储能不是配角,是零碳园区的“调节器”
董律师讲的是主系统。颜方乐律师把焦点切到了这块“调节器”。
她分享的是一个独立储能项目——飞轮 + 磷酸铁锂组合。她把储能项目里最容易被忽略的三个基础问题讲清楚。
第一,储能不是一种。
按建设方式和接网方式,可分为电网侧、发电侧、用户侧三种。不同类型,对应不同的容量电价、调度规则、收益来源和合同安排。类型没分清,后面全是错位。
第二,储能收益不是固定的。
可能来自辅助服务电能量交易、容量电价等多种来源,每一种都高度依赖政策、市场规则和设备性能。
第三,运营协议里最关键的设计,是“动态调整”。
通过“固定服务费 + 浮动收益”模式达到合作共赢,但收益目标不能写死。容量可用率、调频性能、响应速度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事故,每一个变量都要进入调整机制。
一句话总结:
“技术性能、市场规则和合同责任,必须绑在一起。”
储能为什么和零碳园区有关?因为零碳园区要大比例使用新能源,而新能源天然具有波动性。储能的意义,就是给系统增加弹性——没有储能,绿电比例越高,系统越难平衡;有了储能,零碳园区才有机会把绿色电力真正“吃进去、用起来、稳下来”。
陈臻主任点评说:
“储能这类业务,最怕概念没弄清楚就开始写合同。ABC 概念讲清楚,本身就是专业能力。”
四、零碳园区不能只靠电,要靠产业链耦合
如果说颜方乐讲的是系统调节能力,焦一多律师补充的则是更大的产业逻辑:
“零碳园区不能只靠纯电力路径。”
他结合培训和调研,带来了两个产业园区样本。
北方某地:一家以传统能源为底色的龙头企业,正在牵头做一个国家级零碳园区试点,他们用采用“新能源风 + 绿氢制备 + 基础化工原料 + 高端精细化工”,贯穿"煤—电—化—新"全链条。
南方某地:一家热电企业+ 一家核电企业,正在“绿色化工与氢能产业园”做“近期 + 远期”供能。园区绿色化工企业所产生的绿氨提供给热电进行掺烧,热电捕集到的二氧化碳,通过管道直接卖给园区内做低碳尿素的化工企业。
煤化工、新能源、CCUS、低碳产品,四种业态形成了一个“小循环”:
“这边产生二氧化碳,那边把二氧化碳作为原料消化掉。”
陈臻主任评价:
“零碳园区听起来是能源问题,但能源解决不了全部零碳。真正可能跑通的,是小范围碳中和,是产业链耦合。”
这也意味着,法律服务不能只停留在单个合同上。律师要看见一整条产业链如何合作、如何分工、如何结算、如何承担责任、如何退出。
五、最后一公里
会议最后,陈臻主任说:
“事情不要太多,关键是真正搞明白的人太少。”
这句话并不悲观。
恰恰相反,它说明零碳园区、绿电直连、储能、CCUS、碳足迹、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考核这些新业务,不是没有空间,而是门槛正在变高。行业越复杂,越需要真正懂政策、懂产业、懂交易、懂风险的人。
所以,"一公里,还是一千公里"这个问题,其实不是选择题。
从2.1到0.2、0.3,从政策目标到交易闭环,从园区蓝图到合同条款,阳光律师正在做的,就是把复杂问题一层层拆开,把新业务一点点走实。
零碳园区这条路,当然不短。
但越是长路,越需要有人先把第一公里走好。
排版编辑:许梦玲
本文责编:董储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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