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总结: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私人账户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偷税案件。涉案企业波密县安达液化汽站作为刚需实体零售经营者,长期按定期定额户免税申报,与其实际经营规模、气瓶充装数据明显不符。税务稽查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涉税风险,通过实地调取气瓶管理系统、银行及微信资金流水,并将销售台账与员工私户收款的资金明细逐笔比对,在时间、金额、数量上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查实2021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私人账户收款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26.97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偷税的认定,税务机关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合计51.05万元,已全部追缴入库。该案充分表明,私人账户不是税收监管的“法外之地”,任何通过私户收款、拆分收入、隐匿销售的行为,都将在数据分析和资金穿透检查下暴露无遗,偷税者必将承担补税、滞纳金及罚款的沉重代价。
私户收款瞒报营收
——揭秘波密县安达液化汽站私户收款偷逃案真相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波密县安达液化汽站(以下简称“波密安达汽站”)私户收款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4年,波密安达汽站通过私人账户收款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共计26.97万元。2026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波密安达汽站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1.0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免税申报初露隐匿破绽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涉税风险线索,反映波密安达汽站可能存在少缴税款风险。对此疑点线索,检查人员结合税收大数据分析情况,发现波密安达汽站2021年申报销售收入为497.99万元,2021年至2024年按定期定额户免税申报,但加气站属于刚需实体零售,行业刚需属性会带来稳定经营收益,波密安达汽站所处位置又是林芝市人口与集镇规模突出的波密县,经营体量较大,再结合气瓶实际充装数据,波密安达汽站的申报收入存在不实嫌疑,可能存在隐匿收入的问题。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波密安达汽站进行立案检查。
私人账户不是法外之地
为全面掌握波密安达汽站的实际经营状况,检查组决定采用实地检查的方式,现场开展深入调查。在实地核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根据气体实际充装数据,首先从加气站使用的气瓶综合管理系统入手,发现其申报数据与气体实际充装数据基本一致。
检查组依法调取了相关银行流水、微信资金明细,发现现场员工个人账户的流水单笔几十到几百元,符合零散加气消费特征,波密安达汽站负责人一口咬定员工账户的钱不是加气站的收入。
为进一步完善证据,检查人员将加气站销售台账与员工个人账户的流水所有资金明细逐条比对,发现从时间、金额、数量均高度一致。面对检查人员出示的证据,波密安达汽站负责人承认员工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是加气站的销售收入,并对利用员工个人账户私户收款进行隐匿收入,达到少缴税款目地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波密安达汽站通过利用私人账户收款隐匿销售收入的违法事实,已形成完整证据链。
涉税违法终被法律严惩
经检查人员最终核实,2021年至2024年期间,波密安达汽站通过私人账户收款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共计26.9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