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2026年《增值税法》的正式施行,建筑业的税率适用规则迎来了重大调整。
今天一篇文章给大家讲清楚,建筑业13%、9%、6%、3%、1%这五档税率怎么用。
一、13%:卖材料+不带人的设备
适用场景:纯粹卖货和干租。
具体包括:一般纳税人销售钢材、水泥、混凝土等建筑货物,以及销售建筑构配件,按13%征税。此外,仅出租塔吊、施工电梯等设备,但不配备操作人员的,属于有形动产租赁,也适用13%。
特别注意: 如果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但未在合同中分别核算、未在账务上分开记账,那不管货物还是安装,统一都按13%计税。
这是很多建筑企业容易踩的坑,明明安装部分可以按9%,因为没分别核算,硬生生多交了4个点的税。
二、9%:提供建筑服务+带人的设备
适用场景:干活和湿租。
工程施工、安装、修缮、装饰等建筑服务,这是建筑行业最常见的业务,统统适用9%税率。另外,出租设备并配备操作人员的(业内称“湿租”),因为包含了人工服务,也按9%计税。
2026年重大变化: 从《增值税法》施行起,新签的甲供项目一律取消简易计税,统一按9%一般计税。过去很多甲供项目都选择3%简易计税,现在这条路已经堵死了,大家签新合同时务必把税负成本算进去。
三、6%:脑力服务
适用场景:设计、咨询、监理等现代服务。
建筑企业提供的工程设计、勘察、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不属于“建筑服务”税目,而归入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很多建筑企业同时经营施工和设计业务,一定要将两类业务在合同中分别列明、财务上分开核算,否则税务机关可能将全部收入按9%甚至13%核定计税,白白多交税。
四、3%:简易计税(特定情形)
适用场景:清包工、老项目、自产砂石料。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不采购主材,仅采购辅助材料,收取人工费和管理费),或者为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计税。销售自产砂石料也可按3%简易计税。
关键时间节点: 清包工简易计税目前有明确过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后续是否延续需留意政策动态。
重要约束: 简易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且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选择前务必算清账:如果上游能取得大量进项专票,一般计税可能更划算;如果上游多为小规模或个人,进项很少,3%简易计税反而更省。
五、1%: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场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
按照现行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1%征收率。
这是国家给予中小建筑企业的政策红利,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合法适用这一低税率。
核心逻辑:
第一,分清业务性质。 卖货是13%,干活是9%,动脑是6%,简易是3%,小规模是1%。货物、服务、设备、人工,分不清就按高税率,这个教训太贵了。
第二,分别核算至关重要。 兼营不同税率业务的,务必在合同中分别列明、账务上分开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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