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总结:唐山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锁定疑点,查实加油加气站通过第三方平台个人收款码和现金方式收取款项,隐匿营业收入2611万余元,进行虚假申报,偷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328.18万元,最终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78.77万元。该案警示,任何利用私户“暗账”账外循环、隐瞒应税收入的行为,在以数治税的强监管下都无处遁形。
私收款项藏“暗账” 偷逃税款终被罚
——还原河北君纳物流有限公司滦南第一加油加气站私户收款偷税案件真相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河北君纳物流有限公司滦南第一加油加气站私户收款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该站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在账簿上少计收入等方式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328.18万元。202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78.77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大数据分析现“端倪”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利用税收大数据比对分析发现,河北君纳物流有限公司滦南第一加油加气站部分年度缴纳的增值税远低于同地区同类加油站。
为查清事实真相,税务人员到现场开展实地摸排,该站紧邻港口码头,地处货运集散要道,日常往来加油的大型货运车辆密集,经营活跃度较高,但该站同期纳税规模与现场实际经营状况明显不符,存在较大涉税违法嫌疑,稽查部门依法对其立案检查。
三方平台收款“匿收入”
带着前期发现的疑点问题,稽查部门依法对该站开展实地检查,对经营系统后台数据、收款二维码等进行现场取证,依法调取账簿资料,并同步询问现场工作人员。
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站除正常对公账户收款渠道外,还存在使用第三方平台个人收款码收取加油加气款现象。检查人员依法向相关收款平台公司及金融机构调取涉案账户资金流水,经层层梳理发现,涉案账户长期存在大量小额资金转入情况,与零售消费特征高度吻合,且符合该站销售规模,但其在2022年至2024年收取的989.77万元款项并未在纳税申报中体现。
同时,检查人员在检查该站天然气加气系统时发现,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系统中记录了其1621.25万元的天然气销售数据,经核实比对后发现该部分款项通过第三方收款平台及现金方式收取,均未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进行纳税申报,存在偷逃税款的重大嫌疑。
违法行径终被查
初步掌握涉税违法线索后,检查人员依法对该站负责人进行询问,证据面前,该负责人承认通过第三方收款平台隐匿销售收入、未结转成本、逃避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的违法事实,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稽查部门工作,补缴税费款、滞纳金,接受相应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该站的违法行为,202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578.77万元的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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