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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宋,商业银行被依法撤销后,在清偿债务方面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吗?
刘经理,确实有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我找出来我们一起研究一下吧。
好啊。
音频来源:喜马拉雅威海税务
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财产清偿债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适用主体】
以财产清偿债务的被撤销金融机构。
【政策规定】
自2026年1月1日起,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免征增值税。
【适用条件】
被撤销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依法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包括被依法撤销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用社。
除另有规定外,被撤销金融机构所属、附属企业,不享受被撤销金融机构增值税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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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