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莹 莹
9:00
莹莹您好,想跟您咨询个附加税优惠问题,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如果每月销售额不到10 万元,能不能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小秦您好,符合条件是可以享受免征的,我把对应的政策给您说明一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可以享受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征。
太好了,原来一般纳税人也能享受这项优惠,这下申报就清楚了,感谢您解答!
不客气,后续申报附加税费有不清楚的地方,随时再来咨询我。
来源:北京昌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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