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税务部门
曝光3起加油站偷税案件
7月8日,天津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3起加油站偷税案件。
一、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稽查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天津中海瑞鑫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该加油站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加油款,结算后转至私人账户等方式隐匿收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75.82万元。2025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11.9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天津市北辰区英大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加油站通过第三方收款平台收取加油款,结算后部分转入私人账户等方式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331.72万元。202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3.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三、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天津市西青区华鑫加油站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加油站通过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加油款,结算后转至私人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224.57万元。2026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加油站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30.85万元。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坚决依法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积极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