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加油站偷税案被曝光!
——隐匿收入不可行 合规经营才是立身之本
7月8日,天津税务部门集中公布3起加油站偷逃税被处罚案件。涉案加油站通过私户收款、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将本应纳入公账监管的经营收入转移至个人名下,隐匿收入上千万元。最终均被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案件曝光释放强烈信号:私人账户收款绝非税收违法的“避风港”,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才是经营主体行稳致远的保障。
依法查处加油站偷税行为 坚决捍卫税法权威
从此次通报的案件内容看:有的损坏监控和电脑硬盘、更换油枪等硬件,人为抹除真实交易数据;有的通过私人资金暗道,实现营业收入账外循环;有的通过虚假账务核算,人为操纵账面营收……这些行为不仅碰触了税收法律红线,还严重扰乱了经济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和其他经营主体的利益。
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正表示:“部分加油站利用私户收款等手段偷逃税款来获取不公正的市场竞争优势,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这些加油站偷逃税违法行为,将有效促进加油站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加油站作为重要的经营主体,守住法律底线,合规才是发展正道。”
隐匿收入终被查 合规经营才能行稳致远
近年来,税务部门与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紧密协作,持续加大对成品油零售领域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协同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从这3起案件来看,既有通过第三方平台收款后将部分款项转入实控人私人银行账户,也有将收款二维码绑定员工个人银行卡收取加油款后层层转账至企业法人私人银行账户,同时为应对税务部门检查,销毁或隐藏了前期销售日志等关键信息。看似“手段各异”,其最终目的均为企图利用私人银行账户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逃避纳税义务。这些行为看似隐蔽,却在税收大数据、智慧监管和多部门协同核查下无处遁形。最终,涉案加油站不仅要全额补缴税款,还要承担高额滞纳金和罚款,企业信誉严重受损,相关责任人依法受到惩戒,付出沉重代价。
孙正教授表示,加油站经营者应将合规意识融入日常运营的全流程。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油品销售、财务核算的各项制度要求,完整、准确记录经营数据,杜绝篡改系统数据、私人银行账户收款、账簿少列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摒弃偷税侥幸心理,如实完整申报全部销售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在“以合规赢市场”的正道上才能行稳致远。
推广“交易即开票” 从源头规范行业治理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在全国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交易即开票”主要是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完成销售成品油交易后,按照交易数据,通过税务部门乐企平台即时向购买方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交易即开票”覆盖成品油零售领域不同交易场景,包括购买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形式支付加油款以及通过加油卡、现金等形式支付加油款等。“交易即开票”服务措施推广后,将有效打通系统间数据壁垒,实现开票流程自动化、智能化,大幅提升效率,在给消费者和开票方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有助于税务机关进一步规范行业税收秩序、夯实行业税源管理基础,营造公平公正、合规遵从的税收营商环境。
孙正教授表示,在全国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消费者完成加油支付后,自动生成发票并直接推送至消费者,可有效杜绝加油站拒开票、漏开票、错开票行为,将推动加油站运营更加规范、透明、可信,促进企业诚信纳税、合规经营,也有利于优化购买方开票体验,维护购买方的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稽查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天津中海瑞鑫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偷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稽查局根据线索分析,组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天津中海瑞鑫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4年,该加油站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加油款,结算后转至私人账户等方式隐匿收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75.82万元。2025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11.9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税收监管,严肃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营造法治公平、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天津市北辰区英大加油站偷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天津市北辰区英大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加油站通过第三方收款平台收取加油款,结算后部分转入私人账户等方式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331.72万元。202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3.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坚持常态化依法查处偷逃税行为,促进相关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天津市西青区华鑫加油站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天津市西青区华鑫加油站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加油站通过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加油款,结算后转至私人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224.57万元。2026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加油站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30.85万元。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坚决依法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积极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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