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罚总览
2026 年 7 月 3 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印发中期协纪律处分决定,针对HL期货有限公司,连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高管、多地分支机构负责人及一线员工共计 11 名从业人员作出分级自律惩戒。叠加此前上海证监局、安徽证监局先后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本次处罚形成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双向约束。
前置行政监管措施概况
安徽证监局在 2025 年 12 月先行核查发现,HL期货芜湖营业部互联网营销违规,合作费用与客户交易手续费直接挂钩,风控体系形同虚设,对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期货经纪新开户六个月的监管措施,时任营业部负责人因管理失职被出具警示函。
2026 年 1 月,上海证监局查实HL期货总部及浙江、四川、深圳、重庆多家分支机构存在八大类系统性合规问题,对HL期货整体责令改正,同样暂停经纪业务新开户六个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各分支负责人以及两名基层员工,分别被采取警示函、监管谈话等行政惩戒。
中期协正式自律处分内容
针对HL期货公司主体,协会作出限期整改安排,要求十二个月内完成全面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新签任何居间合同,原有居间合作方不得为其新开发客户办理期货开户;同时自处分决定下发之日起两年内,暂停公司在中国期货业协会享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全部整改工作完成后需向协会提交书面验收报告。
人员处分方面,本次共有九名管理人员被予以公开谴责,覆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以及浙江分公司、四川分公司前后两任负责人、重庆营业部、深圳分公司、芜湖营业部主要负责人,核心原因是各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属地与条线管控缺位,其中深圳分公司负责人还存在不配合监管检查的从重情节。财富管理中心员工因无资质开展交易咨询、发布误导性营销内容,被给予训诫处分。重庆营业部员工一边在职从业,一边实际掌控第三方合作引流机构并担任主要股东,从合作方获取薪酬收益,存在明显利益冲突、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最终被撤销期货从业资格,且一年内协会不再受理其从业资格申请。
二、违规事项逐条剖析
本次处罚并非单点零星违规,而是企业顶层内控机制失效、异地分支机构普遍失管、财务费用违规列支、向监管瞒报造假、人员资质管理混乱叠加形成的系统性合规风险,八项问题精准命中当前期货经纪业务渠道获客环节监管核查重点。
第一,互联网营销与人员资质管理漏洞突出。公司印章使用缺少审批留痕流程,印章管理存在重大隐患;允许无期货从业资格的外部人员直接开发客户,内部不具备投资咨询资质的员工擅自向投资者提供交易分析与操作建议;线上营销文案未经过合规审核把关,出现具备诱导性、误导性的宣传表述。
第二,违规开展变相居间合作,合作费用绑定客户手续费。这也是本次处罚最核心的违规事由。监管规则明确居间报酬严禁与客户手续费、交易量挂钩,但HL期货多家经营主体普遍采用该模式:芜湖营业部、深圳分公司、重庆营业部均将第三方引流服务费直接和客户手续费挂钩结算,重庆营业部还通过会议费、广告费名目列支此类提成费用;浙江分公司由总部与分支机构联合操作,以会务费名义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居间费用,规避监管对法人居间的限制;四川分公司未对合作第三方开展前置尽职调查,违规向外部合作方开放内部结算系统权限,完全丧失对合作业务的管控能力。
第三,通过多种财务手段变通支付居间引流费用,公司统一以会务费、广告费打包列支第三方引流服务费;将第三方工作人员安排入职公司关联主体,以发放工资薪金的方式变相结算合作报酬,实现费用体外循环;分支机构财务报销缺少总部统一审核,费用列支管控完全流于形式。
第四,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自查材料,刻意隐瞒违规事实。在监管组织专项自查过程中,HL期货提交的自查报告刻意隐瞒分支机构违规合作、手续费挂钩结算、印章管理混乱等关键问题,报告内容不真实、不完整,属于拒不配合监管核查、提供不实信息,也是协会后续加重处分力度的重要依据。
第五,资产管理业务合同全流程管理缺失。资管业务合同签署、复核、归档、后续履约追踪未搭建标准化管控流程,合规风控未嵌入合同审核关键节点,资管业务内控机制未落地执行。
第六,异地分支机构总部管控机制失效。浙江、四川、深圳、重庆、芜湖五家分支机构先后暴露出同类同质违规行为,暴露出总部未建立常态化分支机构稽核与飞行检查机制,分支机构未经总部审批私自对外签订第三方合作协议,总部对异地网点约束力严重不足。
第七,从业人员存在严重执业利益冲突。重庆营业部员工在职期间同时身兼合作引流第三方机构主要股东与实际经营人,双向领取薪酬与业务提成,违反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存在利益冲突业务的执业准则,性质较为恶劣。
第八,高层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合规管理责任悬空。公司董事长承担整体统筹管理责任,总经理分管多条业务及分支机构,副总经理对口分管区域网点,但三层管理岗均未落实合规第一责任人义务,风控权限过度下放,对营销渠道、居间合作、财务支出等高风险板块未实施穿透式监督管理。
三、监管执法核心导向
结合 2026 年期货行业监管整体执法基调,本次重磅处分释放出三大清晰监管信号,也是全行业开展经纪与渠道业务必须严守的合规底线。
一是变相居间、手续费挂钩引流业务进入常态化零容忍监管阶段。依据《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行业原则上禁止机构居间合作,自然人居间报酬不得绑定客户手续费与交易频次。当前短视频引流、社群运营、信息流广告等线上获客模式,极易滋生频繁刷单、代客理财、夸大收益宣传等侵害投资者权益问题,监管核查会穿透核查合作协议、资金流水、报销凭证、第三方股权架构,坚决封堵会务费、关联方发薪等各类变相支付居间费用的灰色通道。
二是构建自上而下三级追责链条,高管、分支负责人、一线员工全部纳入问责范围。监管彻底改变以往仅处罚机构、豁免个人责任的处置方式,压实公司主体责任、高管领导管理责任、分支机构属地第一责任、岗位人员直接责任,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再仅作为事后背锅人员,而是网点合规风控首要责任人。
三是自查材料造假、消极对抗监管检查将直接从重处置。公司提交虚假自查报告,刻意瞒报、漏报违规事项,会触发更严格的业务限制与自律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