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期后调整职工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客户端进行操作:
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业务→申报缴纳→单位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及调整
社保费客户端(用人单位)
社保费客户端(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缴费工资申报及调整
进入相应模块后,生效年度选择“2026”,两个模块均支持单个职工查询录入或模板导入两种方式进行调整。
电子税务局与社保费客户端均支持为职工补申报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具体申报路径与操作同上。
上述操作需要在2026年7月底前完成,否则将可能影响后续单位正常申报缴费。
依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规定。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主要包括: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了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您可在申报时进行对照。
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劳动报酬,均需计入社保费缴费工资。
往期回顾
供稿:叶冰怡
制作:陶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