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金融学院会计学专业学生小胡,因航班临时提前起飞一事,与海南航空产生纠纷,一纸诉状将航司告上法庭。这场看似微不足道的10分钟航程变动,不仅引发航空票务规则争议,更倒逼多家航空公司修订出行规则,搅动整个民航行业。
事发今年4月,小胡购买了海南航空HU7731深圳飞往呼和浩特的机票,航班原定早上7:40起飞。临近出行,他突然收到海航短信通知,航司因自身运营原因,将航班起飞时间提前至7:30,较原计划提早十分钟。
短短十分钟的调整,彻底打乱了小胡全部出行规划。作为学生,他原本规划搭乘城市首班地铁前往机场,这也是兼顾出行成本、赶路时效的最优、且唯一可行的公共交通方案。航班临时提前起飞,意味着搭乘首班地铁必定赶不上登机,想要顺利乘机,只能连夜前往机场住宿、或是清晨高价打车赶路,两项选择都会产生额外开销。
为此,小胡要求海南航空承担额外产生的住宿、交通费用,却遭到航司拒绝。航司给出的理由为:内部规则仅规定航班提前超15分钟时,旅客才可享受免费退改签、费用赔付等非自愿变更权益,本次仅提前10分钟,未达到赔付标准。
这样的答复让小胡难以信服,他直指航空票务规则存在双重标准,属于霸王条款:旅客自身迟到误机,会被判定为乘客违约,机票直接作废、损失自行承担;可航司单方面临时提前航班,打乱旅客出行计划,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权责完全不对等。交涉无果后,小胡下定决心起诉海南航空,诉求航司赔付住宿费用,同时申请判定海航相关不合理内部条款无效。
(小胡起诉海航的民事起诉状)

据悉,民航票务原有规则划分清晰:若是航司责任造成航班变动,提前时长超15分钟,旅客可办理非自愿变更,享受免费退票、改签服务;时长不足15分钟,航司无需承担赔付、改签责任。与此同时,旅客主动申请变更行程,则需要重新核算票价、缴纳高额改签手续费,权责条款倾斜性极强。
案件发酵后,双方开展多轮协商。最终海航作出让步,承诺于今年7月30日前,修订航班变动相关内部规则,同时全额赔付小胡产生的住宿费用。针对本次诉讼事件,海航官方对外回应不予置评。
这场大学生较真维权的官司,后续引发民航行业连锁整改。航空圈消息显示,目前已有至少两家航空公司紧急修订票务规则,破除15分钟时间门槛:今后只要航司单方面提前航班出港时间,无论提前时长多久,旅客均可申请免费非自愿改签、全额退票,无需承担任何手续费。
业内人士表示,以往民航规则长期偏向航司运营权益,忽略旅客出行预期。本次十分钟航班纠纷看似琐碎,实则戳中民航票务权责失衡痛点,普通旅客依法维权,也倒逼行业优化规则,补齐消费者权益漏洞。
(当事人小胡提供的航班信息和短信通知截图)
(当事人小胡提供的与海南航空客服沟通的记录)
小胡表示,自己3月27日正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写明了赔偿住宿费,承担诉讼费,更重要的是确认海航的格式条款无效。
5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该案件。5月底,海南航空向小胡表示,愿意承担其住宿费,但是否修改运输总条件依然需要讨论。小胡称,直到5月30日,海南航空再次联系他,承诺将在今年7月30日前修改运输条件。
小胡表示,几天后,在询问法院工作人员后,他收下了海航“赔偿”的103.84元住宿费,并承诺在海航修改运输总条件后,双方再签署无异议调解书。
多家航司悄悄更改“15分钟门槛”
有民航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修改规定的要求,海航大概率会选择妥协,因为“延误/提前超过15分钟才可办理非自愿变更”的规定,并不是国内民航业的普遍通用规则。“南航、吉祥航空的运输总条件,都没有15分钟限制的说法,只要航班计划时刻提前就可以按照非自愿变更进行处理。”
“而且这次诉讼无论胜败,以后都可能会有更多人盯着这个条款,知道海航在可能诉讼的压力下会赔偿相关损失,肯定会麻烦不断”,上述人士认为,现在对海航来说,最优的做法是在赔偿旅客损失的同时,答应修改条款的诉求,与旅客和解。
事实上,有几家航司已经悄悄在改规定。
比如,海航旗下的天津航空已经悄悄删掉了15分钟限制的规定。春秋航空最新版本的《旅客和行李运输总条件》也宣布6月8日开始生效。
这两家航空公司的旧版本运输总条件,都有和海航类似的规定,就是计划出港时间提前15分钟及以上,才可办理非自愿变更或非自愿退票。而现在发布的新版本,都已去掉了15分钟的时间限制,只要航班计划出港时间提前,不管提前多久,都可以办理非自愿变更或退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