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因近似被驳回,几乎是商标申请中最常见的“拦路虎”。很多申请人一看到驳回通知书就慌了,甚至直接放弃。
但实际上,被驳回≠申请无望。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申请人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审——这是法律赋予的救济权利,也是我们最擅长的“翻盘战场”。关键在于:复审答辩中,能不能把差异说透、把证据做足。
而这,正是我们多年实战经验的集中体现。我们熟悉商标局的审查逻辑,能帮你把"看似近似”的商标,重新论证成“可注册”的商标,让原本要“死掉”的商标逆风复活、成功下证。
下面这个“莱亨德HANYANG LEGEND及图”案例,就是一次典型的“专业制胜”。
Part1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68071825号“莱亨德HANYANG LEGEND及图”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商标类型: |
注册号: |
商标图样: |
申请商标 |
68071825 |
|
引证商标 |
15617394 |
|
Part2
案件经过
针对“莱亨德HANYANG LEGEND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件,我司律师团队启动了一套三步走的“釜底抽薪”的复审策略:
拆解商标构成
我们将申请商标“莱亨德HANYANG LEGEND及图”与引证商标逐一对比,发现二者虽然在“图形”的外观上有相似的轮廓,但在显著识别部分、整体呼叫上存在实质差异。
·主要识别文字:两者在文字构成上差别明显,品牌含义不同,消费者通过文字就可进行区分。
·呼叫方式:两者在读音、语感上差异显著,消费者可以清晰区分。
·整体视觉:商标图样的设计风格、构图要素均有不同,不会造成视觉混淆。
这种差异,在消费者眼中足以区分来源。
查清引证商标的“软肋”
经查询,引证商标中部分存在未实际使用等情况。根据商标审查实践,此类商标作为近似比对依据的效力较弱——这是复审中可以重点突破的方向。
用证据说明市场区分度
在复审答辩中,我们不仅做了静态比对,还提交了申请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行业区分度说明,从市场实况角度论证:消费者不会因为同时看到两个商标而产生误认。
Part3
裁定结果
最终,商标局充分采纳我方观点,依法裁定:
第68071825号“莱亨德HANYANG LEGEND及图”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Part4
案件启示:商标驳回先别放弃
这个案例再次说明一个道理:
商标被驳回,不等于注册无望。复审往往是扭转局势的关键窗口。
但前提是:
1.能准确判断引证商标的“软肋”
2.能把差异点论证到审查员认可
3.能用证据支撑“消费者不会混淆”的结论
这些,恰恰是经验与专业能力的体现。
如果你的商标也被驳回了
商标是企业品牌价值的重要载体,面对驳回,切忌轻易放弃。
但“不放弃”不是盲目复审,而是找对方案、做足证据、精准答辩。
如果你手上也有一份驳回通知书,不确定有没有翻盘机会,可以这样做:
✔ 长按下方二维码,填写你的驳回情况
✔ 我们帮你做一次初步评估,判断复审成功率
✔ 如需委托,我们会像“莱亨德HANYANG LEGEND及图”案例一样,逐点拆解、逐条论证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驳回不可怕,
找对人,就是翻盘的开始。
--END--
盛凡知识产权,专注知产服务十余年,累计处理商标、专利、版权案件超30万件,授权率持续位居行业前列。拥有800余人专业团队、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数据库,服务客户涵盖上万家企业。
如果你也遇到商标驳回、复审难题,欢迎联系我们——专业团队,全程跟进,助你突破驳回困境,成功拿下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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