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01
IOR 是美国海关面前的
进口责任人
PART 02
行政命令对 IOR 和 Bond
提出了更高要求
PART 03
U.S. IOR 与 foreign IOR
的区分
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或
根据美国法律设立的实体,位于美国境内;
且控制性受益所有人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或在美国拥有大量不动产。
foreign IOR 是指不满足上述标准的任何进口商。
CBP 后续将发布关于“位于美国境内”的认定指引,重点防止企业利用空壳公司、虚假交易或人为公司结构来伪装成 U.S. IOR。
一个实体要在美国“位于”,至少需要具备:
主要营业地在美国
在美国有实际经营场所和重大业务活动
以及足够的境内资产或不动产
对跨境电商卖家来说,这个区分非常关键。
许多卖家过去使用中国公司、香港公司或其他境外主体作为进口方,或者通过物流商、清关服务商安排进口责任。行政命令明确把 foreign IOR 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因为境外主体的资产、运营和关键人员位于海外,美国难以有效追缴关税和执行处罚。
PART 04
foreign IOR 面临额外限制
PART 05
美国公司不等于自动
具备 IOR 能力
PART 06
“良好 standing"制度:
不合规可能被禁止进口
PART 07
报关资料要从“能提交”
变成“能解释”
要求进口商认证遵守供应链相关要求,包括相关制裁法律;
披露外国税号和全球业务标识符;
提供进口商品的供应链和生产方式的详细信息,如制造商产品标识、型号、关键规格、成分、等级等;
提交外国出口商在向美国出口前向外国海关提交过的文件或信息。
这对跨境电商卖家影响很直接。过去很多卖家准备清关资料时,只关注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产品英文名称和申报金额。现在这些资料仍然需要,但已经不够。卖家要能解释货物从哪里来、谁生产、谁出口、谁进口、价值如何形成、原产地如何判断。
建议卖家在发货前准备以下资料:
资料不完整,风险不只发生在清关当天。CBP 后续审查、报关行复核、Bond 责任追偿、平台资料更新,都可能要求企业补充说明。
PART 08
处罚力度显著加大
Conclusion
美国入境需要持续证明的
合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