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秋后算账”!越南海关严查原产地欺诈,东南亚转口风险剧增
6 月 16 日,越南海关总署发布第 17552/CHQ-GSQL 号公文,专项部署加强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检验与标签标识核查。此举旨在遏制商业欺诈、伪造原产地及非法转运行为,防止企业利用越南作为“中转站”,通过简单加工、换标等方式将非越产商品伪装成“越南制造”以规避关税,同时也意在向欧美市场“自证清白”。
四类典型原产地欺诈行为
越南海关明确界定了四类重点打击的欺诈行为:
- 简单加工即贴标:进口零部件或半成品仅进行简单组装,未满足原产地标准却冒充越产出口。
- 分散公司化整为零:设立多家关联企业分散生产流程,人为制造符合原产地规则的假象。
- 原产地证书造假:在申请 C/O 证书时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关税优惠。
- 利用保税仓造假:利用仓储物流体系进行换包、重贴标及拼柜等非法转运操作。
18 类重点监控商品:涵盖木材及木制品(胶合板、家具)、机电设备、钢铁、电动自行车、光伏板、轮胎、瓷砖、鞋类、箱包、食品及农产品等。
严查具体要求:进出口双向管控
进口货物检验指南
1. 海关申报文件审核
- 严格核对原产国代码(基于联合国 LOCODE 体系),以及商品名称、型号、技术参数等详细信息。
- 审查原产地证书(C/O)的合规性与有效期,认定原产地标准(如 WO、PE 或 PSR 规则)。
- 发现欺诈嫌疑立即转入实物查验;若 C/O 伪造或无效,将拒绝关税优惠并依法处罚。
2. 货物实物查验
- 逐一比对标签/包装信息与申报内容。
- 重点打击:境外进口但预标有"Made in Vietnam"、"Produced in/by Vietnam"或"Origin Vietnam"字样的货物,一律认定为假冒并严肃处理。
- 标签缺失或信息不全者,将予以行政处罚。
出口货物检验指南
1. 海关申报文件审核
- 核对申报单商品描述、HS 编码、型号与随附单证的一致性。
- 对涉嫌原产地欺诈(特别是进料/来料加工出口)的企业,要求说明情况或补充证明文件。
2. 货物实物查验
- 核验包装上的原产地信息真实性。
- 若依据不足,海关将赴 C/O 签发机构核实或开展生产基地实地检查。
- 标注“越南制造”但存疑的货物,将依规严惩。
重点监管贸易类型
出口监管类型:B11(一般贸易)、E52(来料加工出口)、E62(进料加工出口)、C12(保税仓出境)。
进口监管类型:A11(消费品进口)、A12(生产原料进口)、E31(加工复出口原料)、E21(来料加工原辅料)。
东南亚转口贸易风险警示
受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影响,东南亚各国正加紧围堵“洗产地”乱象,重点审查转运(transshipment)、区域价值成分(RVC)及原产地规则(ROO)。
新加坡典型案例警示:2026 年 6 月 11 日,新加坡关税局起诉三家本地公司及三名责任人。涉案团伙在三年内将货值 2300 万新元(约 1.2 亿元人民币)的中国床垫虚报为新加坡产并出口美国,以规避关税。根据新加坡法律,此类初犯最高可处 10 万新元罚款或货值三倍罚款(取高者),并处两年监禁。按此计算,该案理论罚款上限近 6900 万新元。
此案标志着东南亚监管已从“警告”升级为“司法起诉”。新加坡当局明确表示,虚假申报严重损害其全球贸易枢纽声誉。
风险提示:转口贸易风险具有显著滞后性。即使此前顺利清关,海关仍可对过往交易进行穿透式审查与溯源追查。中国外贸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合规风险,避免面临巨额赔偿与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