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一:8 月不是 “全面落地”,部分条款 4 年后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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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重金属四项总含量≤10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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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包装 PFAS 限值强制生效,零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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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投放市场的包装必须具备欧盟符合性声明(DoC)和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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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 EPR 注册义务全面强化,非欧盟企业必须指定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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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空隙率≤50%:2030 年 1 月 1 日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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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塑料包装品类禁令:2030 年 1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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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可回收 A/B/C 分级强制准入:2030 年 1 月 1 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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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包装再生料强制比例:分 2030、2040 两阶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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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还是 LUCID 系统,双元回收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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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还是 Citeo 等生态组织,Triman 标识强制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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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还是 CONAI 统一收缴环境贡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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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荷兰、比利时等国,注册、申报、收费规则全部独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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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袋体要用 PLA+PBAT 等可堆肥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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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链、封边胶条、封口贴、手提绳,全部都要用可堆肥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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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油墨必须是可堆肥环保油墨,重金属、生态毒性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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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不可降解辅料合计重量,不能超过包装总干重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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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油防水的纸箱涂层、快递袋内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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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印油墨的助剂、胶带的离型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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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包装的内衬、封口胶;全在检测范围内。欧盟官方指南明确:包装总氟含量超过 50ppm,就必须自证不含 PFAS,否则直接判定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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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级(回收率≥95%):费用减免最高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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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级(回收率 80%-94%):标准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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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级(回收率 70%-79%):费用上浮最高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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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 级:费用翻倍,且 2030 年直接禁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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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投放市场的库存:2026 年 8 月 12 日之前,已经合法进入欧盟市场、在渠道内流通的商品,可以继续销售直至售罄,没有强制召回要求。 -
未投放市场的新货:8 月 12 日之后,首次投放欧盟市场的商品,包装必须符合 PPWR 要求,没有任何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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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当前):核验 EPR 注册号,无号下架; -
第二阶段(1-2 年内):要求上传符合性声明(DoC)、检测报告等技术文件; -
第三阶段(长期):平台随机抽查包装实物合规性,包括材质、标识、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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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拼的是反应速度,搞定基础注册和物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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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拼的是供应链能力,优化包装设计、降低长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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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拼的是战略眼光,把绿色合规变成差异化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