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跨境卖家关注的欧盟税收新政,现统一解答如下: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欧盟正式废除沿用 35 年的 150 欧元以下小包裹关税豁免政策。
即日起,通过邮政渠道(e 邮宝、e 特快、EMS 等)发往欧盟消费者的 B2C 电商件,货值≤150 欧元也不再免税。新规实行每 HS 编码固定收取 3 欧元关税,且 IOSS 机制在此情况下无法规避该费用。
受影响路向范围(共 36 个)
此次调整涵盖“欧盟 27 国 + 法国 5 个海外省 + 4 个欧盟关税区国家”,具体名单如下:
邮政渠道目前开放的两类邮件
礼品类邮件(GIFT)
核心规则:目前仅接收“礼品类”和“无 IOSS 的非礼品类”邮件,下单时请勿填写寄件人税号。
根据欧盟法规,个人寄给家庭成员或朋友的礼品,货值≤45 欧元仍享受关税豁免,邮政渠道可正常通行。
适用条件:
- 收、寄件人均须为自然人,严禁填写公司或组织名称;
- 申报类型必须选择"GIFT";
- 上述 36 个路向均支持礼品清关。
税费计算逻辑:
- 货值≤45 欧元:关税豁免(增值税 VAT 仍按各国规则征收);
- 45 欧元<货值≤150 欧元:征收关税(每申报品类 3 欧元)+ 境外邮政处理费。
非礼品类邮件(Sale of Goods / Sample)
此类邮件为跨境电商主力渠道,监管规则更为严格:
关键限制:
- 仅接收未填写 IOSS 号码的邮件,若传输 IOSS 号码,邮政将暂时拒收;
- 无免税额度,全额执行欧盟新政,按 3 欧元/HS 编码叠加征收;
- 提供 DAP(收件人缴税)服务的路向共 33 个,寄件人无需垫付税款。
支持 DAP 服务的 33 个路向:
奥地利、荷兰、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塞浦路斯、克罗地亚、捷克、保加利亚、马耳他、匈牙利、斯洛伐克、德国、法国、波兰、希腊、葡萄牙、瑞典、丹麦、芬兰、爱尔兰、斯洛文尼亚、立陶宛、西班牙、瓜德罗普、法属圭亚那、马提尼克、马约特、留尼汪、摩纳哥、梵蒂冈、圣马力诺、安道尔。
注意事项:
罗马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暂时不提供非礼品类的 DAP 服务,发往这三国的货物需提前与买家沟通缴税事宜。
法国与德国路向特殊说明
针对这两个主要市场,请卖家特别注意以下变动:
法国:
7 月 1 日起,取消原小包裹"2 欧元/HS 编码”的税项,切勿与欧盟新制的"3 欧元/品类”混淆。此外,2026 年 11 月起欧盟将统一加收 2 欧元/件的清关处理费。
德国:
DAP(收件人缴税)服务仅限 8 月 31 日前有效,后续政策敬请期待。建议发往德国的卖家密切关注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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