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申税小微,听说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的费率较往年发生了变化,是有这回事吗?
A
是的。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沪人社规〔2025〕28号)规定,从2026年1月1日起,本市按项目参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项目标段合同载明的合同价的1.2‰确定。
Q
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目前的申报缴纳方式有哪些呢?
A
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方在税务部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社会保险关联登记后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
具体路径如下:
①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承建单位登录)——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申报——工程项目社保费申报(自主);
②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业务——申报缴纳——建筑业工伤保险费申报(包含参保关联)。
注:按项目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追加工程投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确定追加投资后的30日内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
Q
A
外省市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在沪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可以前往项目所在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
Q
完成缴费之后,如何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
A
建筑业工程项目在完成工伤保险费缴纳后,即可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
具体路径如下:
①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承建单位登录)——证明打印——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开具;
②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业务——其他——单位社保费完税证明。
供稿:金啸宇
制作:张 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