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成立的新办企业,
社保该怎么缴?
需要缴多少?
什么时候缴?
您是不是有这些疑惑,别慌,税小知为您解答!
(一)缴费基数
单位新招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同时严格执行全区统一的上下限标准。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即缴费基数上限按20715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4143元执行。
(二)现行缴费费率
通常企业社会保险费险种及现行费率主要包括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部分16%、个人部分8%
2.失业保险
单位部分0.5%、个人部分0.5%
3.工伤保险
单位全额缴纳,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及浮动费率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单位部分7.85%、个人部分1.85%
5.长期护理险
单位部分0.15%、个人部分0.15%
申报对象:全市范围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险的企业。
申报期限:按月申报缴纳,应当于每月2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社保费,职工个人部分由单位依法代扣代缴。
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通过“掌上办”渠道办理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具体可点击下方链接查看操作指南。
企业需要注重依法合规申报缴费。
一是要及时、准确完成全体职工的缴费工资申报。
二是要在每月25日前按时足额申报缴纳当月社保费。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请务必按期、如实申报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