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是中国大樱桃之乡。当地地理标志产品福山大樱桃的栽培历史可追溯至1871年。150余年的种植积淀,成就了“北方春果第一枝”的美誉。“福山大樱桃”证明商标由福山区农副产品销售协会于2011年获准注册。
多年来,烟台市以福山大樱桃地理标志产品为抓手,启动大樱桃品牌战略,提出“福山大樱桃、个个不用挑”的推广口号,连续举办19届“烟台大樱桃节”,将大樱桃与马拉松、音乐节等元素深度融合,全方位打造“中国大樱桃之乡”的城市名片。2025年,“福山大樱桃”成功入选中国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第一批名单,品牌建设迈上新台阶。
图片来源:@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微博账号
目前,福山区大樱桃种植面积超11万亩,总产量约9万吨,全产业链产值突破43亿元,“福山大樱桃”品牌价值高达30.79亿元,十次蝉联中国县域樱桃品牌榜榜首。然而,品牌越响亮,保护越迫切。面对市场上层出不穷的冒牌货、仿冒标等,以及“看天吃饭”的各种不确定风险,如何守好这块金字招牌,成为摆在知识产权工作者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今年5月以来,11万亩樱桃林红遍山野,然而一场场降雨的到来,让樱桃面临减产减收的严峻考验。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后,烟台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称烟台保护中心)主动靠前服务,联合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福山大樱桃地理标志专项服务首站设在了福山区张格庄大樱桃市场——这里是全国最大的镇级大樱桃交易市场。
“有了地理标志这块金字招牌,咱们的樱桃即便产量有波动,也能卖出好价钱。”在张格庄大樱桃市场,烟台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一番通俗易懂的讲解,让围拢过来的果农们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今年樱桃受灾,越是在这种时候,越要把地理标志用好、管好,让品牌收益真正落到果农口袋里。”工作人员表示。
“以地理标志注册的证明商标是用以证明产品原产地和特定品质的标志,经国家主管部门审定后,以产地名称+商品名称进行命名。”工作人员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面向市场商户、种植经营主体开展宣讲,介绍证明商标的附加值,逐一解答经营主体在证明商标许可备案、标识规范、品牌维权等方面的疑虑。
“地理标志的使用涉及流程规范、风险规避等多个专业环节,若前期规划不足,极易出现合规风险,影响品牌信誉度。”烟台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针对这一情况,该中心围绕“福山大樱桃”证明商标的核心问题开展深度调研与专业指导,帮助经营主体梳理完善许可备案材料,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合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坚决抵制虚假标注、仿冒冒用等侵权行为。
烟台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在大樱桃电商平台调研 资料图
除了宣介活动外,烟台保护中心还专门开展了大樱桃电商平台调研。在福钧翔果蔬专业合作社的种植基地,调研组实地察看樱桃种植管理、分拣包装、仓储物流、市场销售等全流程运作情况,详细询问标准化生产、品牌运营及地理标志使用现状,认真倾听产业发展痛点与现存难题。
调研组对合作社标准化种植、规范化运营的发展模式给予充分肯定,鼓励合作社发挥龙头示范作用,引领周边农户抱团发展、抱团增收,利用好地理标志的品牌效应,帮助果农把损失降到最低。
从一件商标到一座城市的品牌,从一片果园到全国消费者的餐桌,知识产权正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为“福山大樱桃”这枚“北方春果第一枝”注入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
从张格庄市场的一场宣讲,到合作社的一次走访,再到常态化服务——烟台保护中心正在将地理标志服务从“一阵风”变为“四季风”。
“此次为福山大樱桃地理标志产品保驾护航的实践,是烟台保护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具体行动。”烟台保护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中心将持续立足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职能,做好证明商标许可备案、信息查询、政策咨询、维权援助、纠纷调解等各项服务,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与业务指导,精准对接经营主体实际需求,让地理标志真正成为果农抵御风险、增收致富的“定心丸”,持续擦亮烟台地理标志金字招牌,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通讯员 张晓永)
来 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原标题:烟台保护中心助力福山大樱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滋润“北方春果第一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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