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 2026 年第 77 号公告,对车床、铣床、磨床及具有类似功能的材料加工生产设备出口申报作出明确规范,新规已于2026 年 6 月 30 日起正式施行。
涉及相关设备出口的工厂、外贸企业及货代同行务必留意,申报不合规将直接影响货物通关。
一、哪些货物受影响?
本次公告管控范围为:车床、铣床、磨床及具有类似功能的材料加工生产设备。具体指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用于切削或切割金属、陶瓷或复合材料,且可配备沿 2 个及以上轴同时进行 "成形控制" 电子装置的机床及其组合相关物项中华人民共...。
二、5 大核心申报要求(重点标注)
出口经营者需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在常规填报基础上,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 必须明确标注是否属于管制物项
- · 属于出口管制物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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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 "备注" 栏注明「属于出口管制物项」,并列明对应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 - · 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接近 / 特性符合):
报关单、C 类快件报关单、跨境电商申报清单 "备注" 栏注明「不属于出口管制物项」 -
· ⚠️ 即便确认不属于管制范围,只要特性指标接近管制标准,也必须在备注栏说明 -
2. 规范填报禁限管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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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关单须在「禁限管制识别码」「禁限管制申报要素」栏据实填报 -
· C 类快件、跨境电商渠道须在「规格型号 - 其他」中填报物项名称、特性、用途等完整描述 - · 跨境电商不得简化申报,必须申报完整税号,禁止仅申报前 4 位
3. 收发货人信息必须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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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关单「境外收发货人」、C 类快件「收货人」栏须填报境外收货人中英文全称 -
· 跨境电商申报清单「生产销售单位」栏须填报境内生产厂家或销售单位真实信息,不得以电商平台、代理企业名称替代 -
4. 随附单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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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报关:随附合同、发票、技术资料等完整单据 -
· C 类快件:可通过纸质或光盘形式提交单据 -
· 跨境电商申报清单:无需随附上述资料 -
5. 信息一致性要求
所有填报信息须与合同、发票、技术资料及物流信息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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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要素齐全的合规货物,海关加快通关 -
· 信息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货物不予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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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别提醒
- 1.实施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起正式施行
- 2.适用范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以及区外进出区内的货物同样按本规定执行
- 3.合规建议:出货前请务必核对货物技术参数,准备完整技术资料,提前确认申报要素,避免因填报不规范导致退单、查验甚至延误船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