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A
1.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2.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功能菜单进入;
3.进入“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功能界面,系统以卡片形式展示已采集的存款账户信息,在该界面可进行新增、变更、注销、签协议等操作。若要新增账户,点击【新增账户】;
4.跳转至新增账户界面后,填写银行账户信息,填写完后点击【提交】;
5.点击提交按钮后弹出提示框,展示所采集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6.系统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并提示:“您的新增存款账户账号申请已完成”,点击【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可下载PDF格式表单,点击【立即办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可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以后可选择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点击【继续办理】可返回上一级功能界面,继续进行其他业务事项办理,点击【返回首页】可返回系统首页。
温馨提示:
1.当纳税人为报验户或者跨区税源户登录时,进入“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功能界面点击【新增账户】,系统弹出新增账户弹框,可以选择新增账户的填写方式。若选择“同步注册地账户信息”,可以获取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的银行账户信息。若没有获取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的银行账户信息,可以选择手工录入账户信息。
2.当纳税人为分支机构时,点击【新增账户】,弹出新增账户弹框,新增账户填报方式若选择同步总机构账户信息,可以同步总机构报告的银行账户信息到“新增存款账户账号”填写界面,支持纳税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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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审:王 羽 段 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