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验收方式:材料进场,买方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抽检,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后进行结算。
2.数量验收方式:检尺、点数,据实验收。询价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1.按月结算(当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2个月内付至结算额的50%,6个月内付至结算额的90%,12个月内付至结算额的97%,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无息付清。
2.买方按照下列优先顺序的支付方式向卖方支付全部货款:①供应链金融;②银行或商业承兑;③实物抵顶;④现金或支票、本票,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贴息、过户、权属证件办理、税费、保险等)由卖方自行承担。
其他及送货地址
1.报价包含内容:产品报价为含税单价,价格包含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装车、运输至买方工地、交货至买方前的安全保护措施、质保期服务(自实际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伍年)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2.卖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须注明税率,且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实际相符。
3.报价有效期为2026年07月07日至2026年07月10日下午03:00。
4.送货地址:菏泽市曹县磐石街道周边区域。
5.联系电话:195 2531 4348
6.报价不得高于限价,高于限价视同无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