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 7 月 1 日就降低或取消美国农产品关税一事作出回应,强调农产品贸易是中美经贸合作的关键组成部分。近期经贸磋商中,双方已确立扩大双向农产品贸易的指导性目标,并原则同意将相关农产品纳入对等降税框架。
未来贸易开展将遵循市场化原则,由企业基于实际需求自主决策。中方愿与美方相向而行,共同营造有利的双边农产品贸易环境。
核心关注点如下:
降税规模:双方各自承诺减免至少 300 亿美元(约 2037 亿元人民币)商品关税,力度显著。
降税幅度:美方拟降低或取消额外关税(主要为 301 条款关税),有望直接回归最惠国基础税率。
降税机制与重点覆盖领域
本次降税将在中美贸易委员会框架下推进,机制清晰且保障有力。目前,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正就委员会运作机制及约 300 亿美元对华商品降税清单征求公众意见,最终清单预计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后公布。
降税重点聚焦非战略产品,主要涵盖消费电子、家居用品、服装鞋帽、工业及医疗设备中的非敏感零部件、能源产品等。具体包括:
消费品与轻工产品:家电、家具、纺织服装、鞋类、玩具及家居用品;
部分电子消费品:配件及外围设备等非核心部件;
制造业投入品:部分化工品、塑料制品及基础原材料(不含关键矿产);
机械类产品:工业机械及低技术零部件;
其他类别:农产品加工品及部分非高科技医疗耗材。
上述产品现行 301 关税税率多为 7.5%‑25%,本轮调整后有望直接取消,降至最惠国基础税率。若此次 300 亿美元对等降税顺利落地,后续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
新增 301 关税即将生效
与此同时,7 月份美国将有两项新的 301 关税正式生效,以取代将于 7 月 24 日到期的 10% 临时 122 关税(该关税并非专门针对中国)。两项新关税分别涉及“强迫劳动”和“制造业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
其中,“强迫劳动”相关 301 调查结果已于 6 月 2 日公布,建议对包括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在内的 46 个国家和地区征收 12.5% 的 301 关税,对另外 14 个国家和地区征收 10% 的 301 关税。该调查将于 7 月 7 日至 9 日举行公开听证会,随后确定并生效。另一项针对中国、欧盟、日本等 16 个主要贸易伙伴的“结构性产能过剩”301 调查结果也将在 7 月公布。
这意味着,10% 的 122 关税到期后,将由税率分别为 10% 和 12.5% 的 301 关税(强迫劳动项)叠加另一项产能过剩 301 关税实现无缝衔接,整体关税压力依然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