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3 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钢协”)在北京召开“中国钢铁行业价格监督员制度工作启动会”。标志着行业正式组建首批 60 余名价格监督员队伍,旨在遏制恶意压低价格及恶性竞争行为,终结“自杀式”价格战。
该举措引发业界广泛关注:支持者认为整治刻不容缓,观望者质疑其执行效力,亦有声音担忧是否构成变相价格联盟。本文将深度解析该制度的核心机制及其对钢铁行业生态的重塑作用。
行业价格战现状:利润崩塌与恶性循环
当前钢铁行业面临严峻挑战,生产端利润极度压缩,甚至出现“卖钢不如卖菜”的倒挂现象。数据显示,2025 年我国粗钢产量 9.61 亿吨,同比下降 4.4%;而表观消费量降幅更大,达 7.1%,仅为 8.29 亿吨。供需缺口虽通过出口填补——2025 年钢材出口量增长 7.5% 至 1.19 亿吨,但出口均价反而下跌 8.1%,呈现典型的“量增价跌”态势。
进入 2026 年一季度,形势进一步恶化,重点钢铁企业主业利润同比骤降 85.6%。多家钢企现金流紧张,却仍维持高产以争夺市场份额。对此,中钢协已对 6 家现金流为负仍盲目增产的企业发出警告。这种无序竞争导致全行业陷入“互损”困局,严重破坏产业生态。
价格监督员制度:机制与权责边界
此次设立价格监督员制度,是落实中央关于“整治内卷式竞争”精神的具体举措,旨在构建“监测—识别—报告—研判—调解—认定—处置”的闭环治理机制。
其核心运作流程包括:
- 动态监测:实时监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 上报研判:发现疑似违规行为立即上报并组织专家研判;
- 信用惩戒:一旦认定为恶意低价竞争,将直接下调企业行业信用评价。
信用评价降级将直接影响企业在银行的融资能力,此举直击钢企资金命脉。中钢协副会长唐祖君明确强调,该制度绝非“价格联盟”,严禁触碰《反垄断法》红线,一切行动依法依规进行。
核心利器:“标杆成本”界定恶意竞争
为解决“正常市场竞争”与“恶意倾销”的界定难题,中钢协拟引入“标杆成本”机制。即通过调研测算,确立特定钢材产品在正常高效生产条件下的合理成本线。
若企业售价长期大幅低于“标杆成本”,将被认定为存在恶意经营行为。这一机制如同“照妖镜”,有效区分了依靠技术进步实现的降本增效与依靠烧钱补贴进行的恶意抢单,迫使企业放弃“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粗放策略。
全域反内卷:从生产端到流通端的系统治理
价格监督员制度仅是行业“反内卷”组合拳的一环。此前,中钢协流通分会联合全国 40 余家省市协会发布《钢铁流通行业反内卷行动倡议》,将治理范围延伸至钢贸商等流通领域。
倡议指出,在需求见顶的背景下,行业必须从“拼价格、拼规模”转向“拼品质、拼服务、拼品牌”。同时,呼吁理性参与国际竞争,避免在海外盲目压价引发反倾销调查。整体治理逻辑清晰:通过产能调控实现“减量”,通过价格监督实现“治乱”,通过信用评价树立“威信”,最终引导行业转型升级。
挑战与展望:治标更需治本
尽管制度设计初衷良好,但落地执行仍面临多重挑战:
- 界定难点:如何精准区分大中小企业的成本差异,避免保护落后产能;
- 执行力度:有限的人力如何覆盖庞大的市场主体,除信用惩戒外是否需要更强硬的约束手段;
- 根本矛盾:价格战根源在于供大于求。若需求端未回暖、产能过剩未根本解决,恶性竞争冲动难以彻底消除。
总体而言,“价格监督员”制度的启动,是中国钢铁行业从野蛮生长走向理性成熟的重要信号。它虽不能立竿见影解决所有问题,但为行业划定了一条生存底线,促使企业将精力从内部消耗转向内功修炼,为优质产能的突围创造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