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新钢铁贸易保护条例生效实施
● 马来西亚终止进口电动车豁免政策 上调整车进口门槛
● 巴西电动车差异化关税政策落地
● 印尼强化自然资源出口管控 6月起由指定国企统一出口
欧盟新钢铁贸易保护条例生效实施
欧盟新钢铁贸易保护条例于2026年7月1日起生效,替代即将于2026年6月30日到期的现行保障措施。新规继续以关税配额(Tariff-Rate Quota,TRQ)为核心工具。
主要调整包括:一是压缩免税进口配额,即年度免税进口额度从此前水平缩减至约1830万吨,降幅约47%;二是大幅提高超额进口关税,超出配额的进口钢铁产品关税由25%提升至50%;三是引入“熔炼与浇铸”(Melt and Pour)原产地规则,强化对钢铁来源的追溯,防范规避行为,该规则的数据收集机制自7月1日启动,实际执行要求自10月1日起实施;四是允许未使用的配额在同一配额年度内跨季度结转,以兼顾下游用户的供应需求;五是建立动态审查机制,授权欧委会根据市场变化及全球产能过剩状况灵活调整措施。
欧盟表示,此举旨在应对全球钢铁产能过剩对欧洲市场的冲击,维护本土钢铁产业竞争力。
马来西亚终止进口电动车豁免政策 上调整车进口门槛
5月6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和工业部(MITI)宣布,在特许经营批准证(FranchiseAP)框架下实施四年的整车(CBU)进口电动车特别豁免政策,已于2025年12月31日正式到期终止。
自2026年7月1日起,所有新申请特许经营批准证进口的CBU电动车须符合两项新条件:其一,最低电机功率要求由此前的200千瓦下调至180千瓦及以上;其二,车辆到岸价(CIF,包含成本、保险与海运运费)不得低于20万林吉特(约合5万美元)。
巴西电动车差异化关税政策落地
巴西外贸委员会(CAMEX)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下称委员会)23日决定,自7月起恢复为期6个月的电动汽车进口免税配额,同时维持进口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关税逐步上调安排。
委员会决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恢复针对CKD(指汽车以完全拆散的状态进口之后再组装成整车)汽车和半散件组装汽车的零关税进口配额,期限为6个月,总额度为4.63亿美元,与今年1月前执行的标准相同。超出配额部分,半散件组装汽车仍按35%的税率征税,CKD汽车继续按14%的税率征税。CBU(整车进口)汽车则不设任何配额限制。
委员会表示,对以半散件形式进口后在巴西进一步组装的电动汽车,自今年7月起征收35%的进口税;对CKD汽车,在2027年1月1日前继续适用14%的税率,之后将提高至35%。
此前,对拆散状态进口电动汽车实施的临时免税政策已于今年1月31日到期。按照既定计划,进口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关税将逐步提高,并于2027年达到35%。
印尼强化自然资源出口管控 6月起由指定国企统一出口
印度尼西亚政府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出口管控,从6月1日起,棕榈油、煤炭和铁合金三类战略性资源商品出口将统一通过政府指定国有企业进行管理。
印尼经济统筹部长艾尔朗加在5月3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政府设立印尼达南塔拉资源公司作为战略性自然资源商品的唯一出口商,旨在通过“单一窗口”机制加强国家出口监管与治理。
根据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首批纳入政策范围的棕榈油、煤炭及铁合金三类商品的出口须通过上述国企统一进行。该政策将设置至2026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并于202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艾尔朗加表示,新政策有望提升印尼自然资源出口数据的透明度与真实性,防止低报发票金额、转移定价以及出口外汇流失等问题。
转载来源:中国新闻网、四川省贸促会、贸促会FTA全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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