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稳居全球制革产业核心地位,皮革产销量及出口额均居世界首位。2025 年我国进口生皮 141.9 万吨,占国内总消费量 46%,已成为行业主要原料来源。尽管进口生皮多经盐渍等初加工,但因来源复杂、工艺简易,仍存在携带病原体及夹带禁止进境物的风险。
为服务企业并确保国门安全,本文就进口动物皮张的类别、检疫要求、审批流程、申报查验及质量控制建议进行解读,助力企业合规高效进口。
01 进口动物皮张主要类别
根据加工工艺及程度,进口动物皮张主要分为以下四类(见图 1):
- 原皮:包括鲜皮、干皮、盐湿皮、盐渍皮、盐干皮,是我国目前主要的进口品种。
- 灰皮:在 PH 值不低于 14 的环境中处理至少 2 小时。
- 浸酸皮:在 PH 值不高于 2 的环境中处理至少 1 小时。
- 鞣制动物皮张。
图 1 进口动物皮张
02 进口动物皮张相关检疫要求
(一)分类管理
依据海关总署 2024 年第 208 号公告,基于风险分析,进口皮张被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风险级别,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见图 2)。
图 2 不同风险级别进口皮张检验检疫监管措施
(二)检疫准入
海关总署对首次输华国家或地区进行风险分析与体系评估,对已输华地区进行回顾性审查。对向中国输出Ⅰ、Ⅱ、Ⅲ级风险皮张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截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已有 30 多个国家或地区的 904 家企业通过注册并在官网公布(见图 3)。
图 3 境外皮张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官网公布
(三)检疫审批
根据 2024 年第 77 号及 208 号公告,仅野生动物皮张进口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其他进口动物皮张无需办理。
(四)进口申报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进口前或进口时向口岸海关申报。必备单证包括: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输出国官方检验检疫证书;野生动物皮张还需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五)口岸查验
货物运抵口岸后,海关实施现场查验(见图 4),重点核查:
- 单证真实性及货证相符情况(名称、数量、输出地、包装、唛头等)。
- 包装及集装箱完整性,是否携带禁止进境物(土壤、动植物性铺垫材料等)。
- 货物有无腐败变质、有害生物、动物排泄物或其他组织。
- 按规定采样送实验室检测。
图 4 现场查验
(六)后续监管
Ⅰ级风险皮张进口后,必须运往《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列明的指定企业进行存放和加工,由所在地海关实施全过程检疫监督(见图 5)。
图 5 检验检疫
03 企业质量控制建议
(一)源头符合要求
- 疫病监测:关注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信息,若来源地流行我国关注的动物疫病,应停止进口。
- 屠宰加工:确保来源动物在合规场所屠宰加工,宰前宰后检疫无传染病临床症状。
(二)包装符合要求
包装及集装箱须干净整洁,满足以下条件:
- 不得带有动物组织、血液、粪便、土壤、杂草种子等杂物。
- 集装箱使用前须经有效消毒。
- 底部需做防渗处理或铺设塑料布。
- 不同种类皮张分垛摆放,严防渗漏。
(三)存储和运输要求
- 全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及蝇蛆滋生。
- 盐湿皮张处理后需自然晾晒至少 7 天,避免运输途中产生血污水。
(四)单证符合要求
- 出口前须获输出国官方检验检疫,并出具符合议定书要求的兽医卫生证书。
- 证书须真实有效,包含境外注册企业信息等关键内容。
(五)配合海关做好检疫处理
若查验或检测不合格但可除害处理,企业应积极配合;若无法有效处理,应配合海关执行退回或销毁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