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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为是个小案子,结果发现货代刑事立案了!

原本以为是个小案子,结果发现货代刑事立案了! 关务发布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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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起涉及对日出口管制的典型案例引发关注。某企业试图以“无纺布包装袋”为名,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向义乌海关申报出口,实则夹带纯钨粉 20 千克。因未办理许可证且未如实申报,该企业被依据《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从轻处罚人民币 1 万元。
案件看似简单,但文末关于货代被刑事立案的警示尤为关键:长期、连续违规极易升级为刑事案件。多次恶意规避出口管制,将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面临严厉刑事追责。

一、违法事实认定

2025 年 2 月,某企业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申报出口无纺布包装袋等货物,实际夹带未申报的钨粉 20 千克,且未办理《两用物项核技术出口许可证》。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 2025 年第 10 号公告,钨粉属于两用物项,已纳入出口管制范围,出口必须取得许可。当事人作为实际出口人,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出口两用物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鉴于其配合调查、认错认罚且危害较轻,海关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 1 万元的从轻处罚决定。

二、违规行为梳理

结合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和威海海关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该类案件主要存在以下三类典型违法行为:


一是伪报品名出口。自 2021 年以来,部分企业在出口过程中,将钨、铋、钴等属于出口列管的两用物项金属粉末,伪报为无需许可的其他商品,通过 C 类快件方式出口至美国、印度、马来西亚等地。


二是逃避出口许可管理。被查获的钨粉等物资均需取得《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但涉事企业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伪报品名及商品编号的方式将金属粉末运出境。


三是具体违规操作隐蔽化。实际出口人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通过义乌海关出口普通货物时,暗藏未申报的纯钨粉(pure tungsten powder)20 千克,试图蒙混过关。

三、合规启示与警示

从本案及关联案例中,可总结出以下七大合规要点:

1. 战略金属原料等同军品级管制

“粉末不管制”是致命误区。钨、钼、铋、钴、铟等金属粉末是高端制造、航空航天及核工业的关键材料,国家已实施最严格出口管制。企业必须彻底抛弃“原料不管制”“民用不审查”的错误认知,将所有金属粉末纳入出口前强制判定范围。

2. 许可前置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无证出口即是违法,无任何例外。我国对两用物项实行无条件许可前置,不存在“小额豁免”“首次不罚”或“客户担保免责”。企业必须确立铁律:无证不接单、无证不生产、无证不发货。

3. 伪报瞒报必遭严惩

任何伪报、瞒报、夹藏、混装均构成逃避监管。将管制物项伪装、夹带、混装或拆分出口,在海关监管中极易被识别,并将直接被认定为主观故意,导致处罚大幅加重;多次违规更将直接触犯刑法。

4. 简易渠道严禁出口管制物项

市场采购、快件、跨境电商等简易贸易通道严禁用于出口管制物项。政策明确规定,两用物项属于负面清单,一律不得通过简化贸易方式出口。企业绝不能利用通道便利规避监管。

5. 委托代理不等于免责

出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货代、报关行仅提供服务,法律责任由实际出口方承担。企业必须对货物真实性、品名准确性、归类正确性及管制属性进行全面负责。

6. 内控制度是免责与从轻的关键

内控制度绝非形式。有无合规审查、记录留存及员工培训,直接影响处罚幅度。健全的内控体系可大幅减轻处罚;反之,无内控将被认定为故意违规。

7. 连续违规极易升级为刑事案件

本案中货代已被刑事立案,这对所有企业发出强烈警示:多次、恶意规避出口管制,将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追责。
综上所述,该案是近年来战略金属粉末领域最具代表性的出口管制警示教育样本。案件表明,管制范围不仅覆盖成品,更延伸至原料、粉末及中间体;执法力度不仅严查大案,也不放过小额连续违规;追责对象不仅限于企业,更涵盖负责人与合作方。出口企业唯有建立全流程、可追溯、强审核的出口管制合规体系,严格落实物项判定、许可申领、如实申报、贸易合规、内控留痕五大核心要求,方能守住国家安全与经营安全的双重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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