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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大修征求意见:最高罚营业额5%,平台、商家、骑手权责全面重塑

《电子商务法》大修征求意见:最高罚营业额5%,平台、商家、骑手权责全面重塑 网络货运平台指南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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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

7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法共计20条修改内容,直击直播电商、平台收费、新业态用工、跨境电商、海外歧视壁垒等行业痛点,覆盖平台企业、中小商家、新就业劳动者、消费者、出海电商全群体。

从分层分级监管、阶梯式处罚、营业额比例罚款,到域外管辖、跨境反制、劳动者参与治理,一套全新平台经济监管规则正式落地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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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大修《电子商务法》

现行《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实施至今,已难以适配直播、短视频、社交电商、跨境出海等新业态发展,本次修改是落实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立法调整,官方明确四大修改必要性:

平衡多方利益,保障劳动者权益。电商平台具备强社会属性,本次修法首次从立法层面强化平台社会责任,明确平台必须保障商家、灵活就业劳动者合法权益,杜绝平台单方面挤压中小经营者、外卖/直播从业者生存空间,实现平台、商家、劳动者共赢。

整治行业乱象,维护公平竞争。平台兼具经营者、市场管理者双重身份,过往“二选一”、不合理抽成、虚假公示、放任假货、大数据违规管控等问题频发。草案完善全链条责任体系,压实平台主体合规义务,净化线上市场环境。

倒逼行业转型,发展新质生产力。引导电商告别“流量内卷、低价恶性竞争”,转向技术创新、品质竞争,通过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打通国际规则,完善出海反制武器。当下全球数字贸易竞争加剧,新增跨境磋商、争端解决、外国实体清单、对等反制条款,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既支持国内电商有序出海,也能应对海外歧视性贸易壁垒。

本次修法坚守四大修改原则:人民至上、过罚相当、系统治理、内外联通,兼顾监管力度与行业发展空间,构建多方协同治理新模式。

五大板块、20条修改核心内容

(一)扩大法律调整范围:所有电商参与者全部纳入监管

新增劳动者参与市场治理机制,新业态骑手、主播、电商从业者权益正式写入法律,平台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拓宽平台定义,将仅提供信息发布、订单生成、直播撮合、小程序交易的新业态平台纳入监管,不再以“完整线上店铺”作为认定标准;明确平台委托第三方代运营、代履行监管义务的,平台与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不能外包甩锅;增设域外适用条款:境外电商活动扰乱国内市场、损害国内商家/消费者权益,同样适用本法监管。

直播平台、MCN、小程序电商、海外跨境平台、代运营服务商,全部逃不开法律约束。

(二)大幅升级平台处罚体系,威慑力度全面拉满

本次最大行业震动:新增营业额5%比例罚款,搭配多层级阶梯处罚,告别过去定额罚款震慑不足的短板。

常规违规升级处罚手段:除罚款、停业整顿外,新增暂停相关业务、暂停用户注册、切断网络接入、吊销经营许可多重惩戒;平台不合理收费、限制商家经营、未尽审核义务等严重违规,罚款上限从200万提升至500万;情节特别恶劣、造成重大损失的平台,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大型平台将面临巨额惩戒;增设柔性监管工具:约谈整改、专项调查、出具警示函,实现“先提醒、后重罚”,做到过罚相当。

(三)建立全国统一协同监管机制,线上线下一把标尺

确立线上线下归口管理一致原则,杜绝线上监管宽松、线下严格的差异化执法;国务院设立平台经济专项协调机制,搭建分层分级监管体系,按平台规模、影响力匹配对应监管部门;建立地方政府责任约谈制度:若地方未能及时消除电商领域重大风险,上级部门可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明确执法权限:监管部门可现场检查、调取账簿流水、查封证据、查询平台支付/银行账户,跨区域电商违法取证追责更便捷。

(四)直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乱象,细化平台管控义务

强化禁限售商品管控:平台发现假货、违规商品、损害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内容,必须立刻处置并上报主管部门;规范信息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资质不得隐瞒造假,未公示将直接处罚平台;严管平台不公平行为:禁止对商家交易、定价设置不合理限制、收取高额不合理佣金,中小商家议价权得到法律保障。

(五)完善跨境电商规则,出海企业迎来法律“保护伞”

国家推动电商规则、标准、单证国际互认,电子签名、电子身份全球通用;建立跨境电商争端磋商机制,商务部可针对国外歧视性电商政策开展谈判;重磅对外反制条款:他国对我国电商实施歧视性限制措施,我国可采取对等反制;外国实体违反公平贸易规则、损害我国企业利益,可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限制其对华电商投资、交易。

鼓励电商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助力国货品牌出海

公开征求意见后将加速立法落地

目前《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已正式对外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表示:将充分收集平台、商家、消费者、行业协会、劳动者的反馈建议,进一步优化草案内容,持续推动《电子商务法》修改尽快落地出台,以完善法治体系护航平台经济创新、健康、可持续发展。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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