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12366甬税有声|增值税法实施后,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开具发票有何变化?

12366甬税有声|增值税法实施后,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开具发票有何变化? 宁波税务
2026-07-07
4

▲戳蓝色字关注宁波税务




您好!这里是宁波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我们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增值税法实施后开票还和之前一样吗?



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同时公告第四条第十二项明确,纳税人按照第四条第五项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的,全部含税销售额和扣除的价款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发票的税额按含税销售额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未按上述规定开具发票的,不得扣除。

可见,增值税法实施后,劳务派遣服务扣除政策继续延续,但增加了发票开具方面的规定。纳税人必须采用“差额征税--差额开票”功能,将全额含税销售额和代付的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这些可扣除的价款,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开票,则不得享受差额扣除政策。

感谢您的来电,再见。









▼ 点击下方名片关注宁波税务 ▼

制作|高新税务

记得星标!点点在看让税收政策传得更远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宁波税务
发布税费政策、税法知识、涉税资讯
内容 15217
粉丝 0
宁波税务 发布税费政策、税法知识、涉税资讯
总阅读12.8k
粉丝0
内容15.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