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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起诉耐克:一双球鞋"撞"上便利店三色条纹,是侵权还是巧合?

7-11起诉耐克:一双球鞋"撞"上便利店三色条纹,是侵权还是巧合? 中萤知识产权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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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全球便利店巨头7-11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联邦法院对运动品牌耐克提起诉讼,原因是耐克计划推出的一款鞋相似

全球便利店巨头7-11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联邦法院对运动品牌耐克提起诉讼,原因是耐克计划推出的一款Air Max 95运动鞋采用了橙、绿、红三色条纹设计,与7-11标志性的品牌配色高度相似。

图片来源于网络

7-11在诉状中指出,这款球鞋的配色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误以为双方存在联名或授权合作关系。此外,耐克将发售日期定在7月11日,这一天恰好是7-11每年举办免费思乐冰促销活动的日子。7-11还提到,耐克在鞋垫内印有便利店货架图案,并在产品描述中使用了"漫步到街角商店"的表述,认为耐克是有意利用7-11的品牌影响力获利。诉前7-11曾多次尝试与耐克沟通,但耐克表示将按计划发售,7-11因此认为耐克对其商标权利持漠视态度。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颜色组合"能否构成商标侵权。7-11的橙、绿、红三色条纹已在美国完成多品类商标注册,属于受法律保护的颜色组合商标。根据美国相关法律,如果某种颜色组合经过长期使用,使消费者能够将其与特定商家建立唯一联系,就获得了"第二含义",享有独占使用权。7-11在全球拥有超过8万家门店,其品牌标识经过数十年积累,三色条纹的识别度非常高。

不过,耐克也有抗辩空间。颜色组合商标的保护通常限于相同或近似的使用方式,不能垄断基础颜色本身。耐克可以主张:球鞋上的色块排列与便利店门头标识存在差异,且双方属于完全不同的商品类别,消费者不太可能将球鞋与便利店产生来源混淆。另外,7月11日作为数字日期本身并不为7-11所专有。

值得一提的是,双方此前有过合作渊源。2020年,耐克曾与7-11计划推出官方联名款运动鞋,后因疫情原因取消。这段未完成的合作经历,可能让7-11对此次"未经授权的致敬"更加在意。

目前,涉事的Air Max 95已从耐克的官方发售平台下架,但耐克尚未就此事公开表态。法院的最终裁决将取决于"消费者混淆可能性"的举证——即看到那双球鞋的人,究竟会联想到运动品牌,还是顺手想买一杯思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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