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 日起,《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施行
2025 年 10 月 14 日海关总署令第 280 号发布,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原《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海关废止《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6 月 12 日,海关总署令第 285 号决定自 9 月 1 日起废止《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6 月 18 日,海关总署第 87 号公告发布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自 9 月 1 日起施行。
6 月 1 日起,海关开展 2026 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
根据 5 月 8 日海关总署第 57 号公告。
6 月 1 日起,“中国—马来西亚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运行
中国与马来西亚实时传输 RCEP 项下原产地证书、背对背原产地证书和《中国东盟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流动证明数据。
6 月 10 日起,经修订的《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施行
6 月 10 日,海关总署第 81 号公告发布修订的《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包括进境冰鲜或冷冻肉类(含冷冻肠衣)、冰鲜水产品、粮食、水果、食用水生动物、植物种苗、原木的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要求。
海关发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模板
6 月 15 日,海关总署第 83 号公告发布。
6 月 30 日起,海关规范车床、铣床、磨床等相关物项,无人机及相关物项出口申报
海关拟修订《对免税商店和免税品监管办法》
6 月 30 日,海关总署发出通知,就该办法的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6 月 1 日起,2 部门进一步优化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管理
根据 4 月 19 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第 11 号公告,自 6 月 1 日起,适用该政策的海关扩大到 15 个,《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有效期从 6 个月延长至 9 个月,在有效期且不超过规定数量内不限制报关批次使用。
3 部门决定将二氟乙咪酯等 16 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根据 6 月 17 日公安部、卫生健康委、药监局联合公告,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多部门联合出台多项扩大汽车消费措施
6 月 18 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体育总局联合公布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6 月 16 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体育总局等 8 部门办公厅联合公布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名单。
2 部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综合保税区外保税检测试点工作的通知
6 月 25 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对于在综合保税区外开展“两头在外”的集成电路、消费电子产品保税检测业务试点工作做出规定。
2 部门拟修订《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6 月 26 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联合发出通知,就《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商务部将 10 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6 月 22 日,商务部第 23 号公告决定将艾维奥克斯公司(Aveox, Inc.)等 10 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出口经营者对上述 10 家实体出口两用物项,禁止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实体,正在开展的相关出口活动应当立即停止。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商务部公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工作办法》
6 月 22 日,商务部第 24 号公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将部分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
根据 6 月 29 日商务部第 27 号公告,决定将防卫研究所等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 20 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禁止出口经营者向其出口两用物项,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用物项向其转移或提供,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应当立即停止。根据 6 月 29 日商务部第 28 号公告,将三井 E&S 株式会社等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户、最终用途的 20 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
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豌豆淀粉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6 月 30 日,商务部发布第 25 号公告,自 7 月 1 日起,对进口所有加拿大公司的豌豆淀粉征收保证金比率为 73.5%。同日,海关总署发布第 91 号公告,明确豌豆淀粉商品编号申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