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遭遇过原材料因外包装商标问题被海关扣留,或因生产工艺在来源国存在争议而被跨国溯源追责?在跨境原材料供货的上游环节,如何守住知识产权合规第一道关口?本篇文章将剖析目的国侵权与供应链风险,助您源头把控、安全交付。
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境原材料供货是跨境贸易中核心的上游供应链环节,指原材料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跨越国境将原料(如矿产、农产品、化工基础原料等)或材料(如加工后的钢材、成型塑胶、精制化工料等)交付给境外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该原材料将作为需方生产过程中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基础物质。
交易中乙方主要负责按约定标准提供符合质量、数量要求的原材料,甲方则根据生产需求确定采购标准、接收货物并支付价款,部分场景中还会涉及乙方根据甲方技术要求对原材料进行简单初加工。
例如,中国矿产企业向日本企业出口菱镁矿(原料),中国化工企业向德国的化工企业供应对苯二酚(材料),均属于跨境原材料供货的典型情形。在跨境原材料供货场景中,乙方通常仅负责生产与发货,对货物抵达目的港后的深加工路径或最终销售市场缺乏控制权。然而,一旦原材料在进口国被用于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成品,或原材料本身的设计侵犯了进口国有效的专利权、商标权,海关将依法扣押货物,甲方可能面临巨额索赔。这种风险往往会通过合同条款或法律追溯至出口乙方。
案情概要:宁波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至尼日利亚的涤纶梭织染色布。海关查验发现,该批染色布外包装上的商标与宁波某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注册商标高度近似,且出口企业无法提供授权。海关认定该批染色布为侵权产品(涉案近20万米),予以扣留并调查。
案件警示:跨境供货的原材料本身若带有侵权商标(即使是外包装),不仅会面临货物没收,还会导致出口企业被行政处罚,影响海关信用等级。
案情概要:荷兰某进口商A公司从中国采购由某生物公司B生产的原材料(长链二元酸)。中国专利权人C公司虽未在荷兰拥有专利权,但在中国拥有有效专利。C公司在荷兰起诉该进口商,称其采购的货物侵犯了C公司在中国的专利权。荷兰法院裁定,A公司明知或应知该原材料可能侵犯中国专利,却未进行调查,其进口行为构成对C公司的不法行为,需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警示:即使原材料本身不侵犯进口国知识产权,若其生产过程侵犯了来源国的专利,进口商也可能在本国被追责。因此,乙方必须保证其生产过程的合法性(无窃取商业秘密、无非法使用来源国专利工艺)。
(一)目的国侵权风险
█风险点:
货物在目的国因侵犯第三方商标或专利,被当地海关扣押,导致甲方拒收、索赔,乙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防范措施:
出口前进行目的国知识产权检索:委托专业机构在目标市场进行商标、专利检索,确认产品不侵犯当地第三方权利。
合同约定侵权责任条款:明确约定因目的国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货物扣押、罚款、甲方索赔等)由甲方承担。
(二)供应链溯源风险
█风险点:
原材料生产工艺在来源国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或专利权,导致海外甲方被起诉,商业信誉受损,供应链中断。
█防范措施:
供应商知识产权审查:在采购协议中要求乙方保证其生产工艺、技术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并提供相关权利证明。
约定知识产权保证条款:在供应链合同中明确乙方的侵权赔偿责任,要求其购买知识产权责任保险。
技术来源区分:区分“按图施工”与“自主设计”。若原材料完全按甲方图纸生产,务必在合同中固化证据(如图纸确认函)。
(三)海关备案风险
█风险点:
货物因涉嫌侵犯国内权利人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拦截,导致货物滞港、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防范措施: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核查:发货前通过中国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备案系统查询相关备案情况,确认不侵权。
如实申报:向海关如实申报品牌规格,留存授权证明以备查验。
获得权利人许可:如涉及已备案知识产权,提前获得权利人书面授权或许可。
(四)合同约定不明风险
█风险点:
合同未约定“预期销售地”,导致法律适用推定为“甲方营业地”,乙方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法域承担知识产权担保责任。
█防范措施:
明确约定销售区域:在合同中清晰界定货物的“转售国或使用国”,限定乙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范围。
限定责任范围:约定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担保责任仅限于合同明确约定的销售区域,超出区域由甲方自行承担风险。
引入CISG(《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免责情形:在合同中重申,对于因甲方提供的技术、规格、商标或设计方案引起的第三方知识产权主张,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技术信息及商业秘密泄漏风险
█风险点:
交易过程中,双方会交换原材料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采购量、供货价格、下游客户信息等敏感信息。若一方未采取保密措施,导致信息泄露或被用于合同之外的跨境供货业务,将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供方的技术人员泄露原材料生产秘密,导致第三方仿造并参与跨境市场竞争。
█防范措施:
签署保密协议:交易前签署独立的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信息的范围、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
限定知悉范围:仅向有必要知悉的员工披露保密信息,并要求员工签署保密承诺书。
技术信息分级管理:对核心技术参数、生产工艺等信息采取加密、访问权限控制等措施。
约定竞业限制:对掌握核心技术的关键人员,约定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
本范本适用于“跨境原材料供货”场景下的原材料供应/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1.知识产权声明与保证
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货物(包括原材料成分、工艺及包装)在合同约定的销售地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销售地域限制: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货物仅限于在[填写具体国家名称] 内销售或使用。乙方仅对基于该国家法律提出的知识产权主张承担责任。若甲方将货物转售至约定国家之外,由此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提供规格/技术的免责与赔偿
若货物系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样品、商标、设计规格或技术标准进行生产,甲方保证该等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因此类资料导致货物在任一国遭受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指控,甲方应负责抗辩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和解金、违约金;乙方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乙方为处理纠纷支出的合理律师费、差旅费;乙方因纠纷导致生产暂停、产品被扣、交付迟延产生的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乙方的商誉损失、信誉损害等全部损失)。
3.甲方通知与协助义务
若甲方获悉任何第三方就货物提出知识产权主张,甲方应在知悉该主张后 [建议填写:【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若因甲方未及时通知导致乙方丧失抗辩机会或损失扩大的,甲方无权就扩大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侵权发生时的处理权
发生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乙方有权(但无义务)自费参与诉讼或谈判。若乙方认为侵权成立,有权选择:为甲方取得继续使用/转售的权利;或修改货物使其不侵权;或在甲方承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安排退货退款。
5.保密义务
5.1双方保证,对在本合同洽谈、签订、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知识产权资料、财务信息、客户信息等保密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5.2未经保密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接触、使用保密信息。
5.3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解除后【 】年内持续有效;如保密信息为技术秘密且依法应永久保密的,该保密义务为永久性义务。
6.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6.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条款的约定,均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6.2本合同知识产权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条款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以仲裁作为终局争议解决方式,经双方友好沟通,约定如发生争议则提交至【□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可选定其他仲裁机构)】,并适用其现行仲裁规则,仲裁地为【南京(可约定其他地点,该地所在国是否支持知识产权仲裁需自行查明)】。
本条款的约定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终止,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编者按:当前,全球经贸竞争格局深刻调整,知识产权日益成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资产,亦是涉外贸易中面临的关键风险领域。为帮助企业有效防控涉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江苏省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中心、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江苏省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联盟盟员单位编制了《涉外贸易典型场景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要点与合同核心条款范本汇编》。
本期编写: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核稿:宿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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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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