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6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区本部及14地市员工福利劳保电商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3-06-04D-2026-D-F-D15854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采购预算:140.6万元(含税)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综合排名 |
成交份额 |
预估含税金额 (万元) |
交货地点 |
第一名 |
100% |
140.6 |
具体以员工下单收货地址为准 |
说明: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响应。
采购内容:采购新疆铁塔区本部及下属地市分公司(不含奎屯、石河子)员工福利劳保电商平台服务,平台服务内容需包含防暑降温物品、劳动保护用品,含配送及售后服务。
交货期:在员工下单后10日内完成发货,并送货至员工下单收货地址。
服务期限:在收到甲方需求后,5日内完成系统配置并投入使用。
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应具备自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且具备有效的ICP证书,须提供相应平台名称、网址、证书扫描件。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属于供应商的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公司的,视为供应商具备。
注:
(1)如持证主体为供应商,应提供证书扫描件;
(2)如持证主体属于供应商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应提供:
①证书扫描件;②持证主体出具的授权供应商使用其资质参与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
③供应商与持证主体关联关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等。
4.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询比(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询比(比选)公告发布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应不少于100万元。
同类业绩是指:企业电商化服务类。
业绩证明材料:①单项合同应提供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对应发票。②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③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
业绩认定原则:①业绩金额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②业绩时间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时间为准。③发票认定原则:发票开具时间须不早于对应的合同签订时间,且早于本项目询比(比选)公告发布时间;发票为未冲红发票。④其他认定原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或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或无法判断为同类业绩的,视为未提供。
5.控股及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全国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产品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关键时间节点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3日18 时00分至2026年07月07日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贰佰元人民币(小写:200元),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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