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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莱
7月1日起,文莱食品管理局(BDFA)全面接管都东县和淡武隆县的所有食品安全职责,此前这些职责原由卫生部负责。具体职责包括开展食品卫生和安全检查、食品抽样调查以及合规性监测。此外,BDFA还将提供食品安全方面的咨询服务,调查食品安全相关的投诉和事件,并为食品从业人员组织培训项目。(诗华日报/20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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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1.据菲律宾经济区署(Peza)统计,今年1月至6月,该署共批准157个项目,总投资额达1406.9亿比索,同比激增94.42%。获得投资最多的是出口制造业(782亿比索),其次是经济区开发(271.5亿比索)、旅游业(203.2亿比索)。从资金来源看,今年上半年菲律宾的外国投资承诺主要来自荷兰、韩国、新加坡、印尼、德国和日本。Peza目标到2026年底实现批准投资额3000亿比索。(菲律宾世界日报/2026/6/30)
2.6月30日,菲律宾劳工与就业部(DOLE)宣布,大马尼拉地区每日最低工资上调85比索,分两期实施。第一期上调60比索,自7月19日起生效;第二期再上调25比索,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新工资令生效后,大马尼拉地区非农业工人的每日最低工资从695比索提高至780比索,而农业工人、15人以下零售和服务业员工,以及少于10人的制造企业员工每日最低工资从658比索提高至743比索。(商业镜报/2026/6/30)
3.菲律宾统计署(PSA)数据显示,5月份,该国对外货物贸易总额为212.3亿美元,同比增长16.1%。其中,出口额为78.7亿美元,同比增长7.6%;进口额为133.6亿美元,同比增长21.9%。贸易逆差为54.8亿美元。从商品类别来看,当月菲律宾主要出口电子产品,出口额为43.0亿美元;主要进口电子产品,进口额为46.3亿美元。从进出口市场来看,当月菲律宾主要向美国、中国香港、日本、中国内地和新加坡出口;主要从中国内地、韩国、印尼、马来西亚和日本进口。(菲律宾世界日报/2026/7/1)
4.近日,菲律宾农业部和内政与地方政府部发布了关于农场仓库税收优惠的联合备忘录通告(JMC),以降低农场运营成本。该通告阐述了豁免合格农场储存设施地方房地产税的指导方针,对用于储存农业投入品和产出物的合格设施、建筑物及仓库等免除房产税,前提是其评估价值不超过300万比索。(商业镜报/2026/7/1)
5.据菲律宾农业部长弗朗西斯科(Francisco Tiu Laurel Jr.) 消息,为帮助农民应对因外国粮食涌入而导致的低价情况,从7月起暂时停止进口碎米率高于5%的大米(碎米率5%为优质精米)。(每日问询者报/2026/7/3)
6.近日,菲律宾总统马科斯与加拿大总理马克·卡尼举行双边会谈,宣布两国正式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并共同见证多项合作协议的签署,包括能源与天然资源、劳工与移民、文化合作联合意向,以及旅游合作谅解备忘录。马克·卡尼表示,希望今年完成加拿大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此外,加拿大与菲律宾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目前进展良好,双方领导人已承诺于今年完成谈判。(菲律宾世界日报/2026/7/4)
7.6月30日,菲律宾农业部发布2026年第32号部门通告,正式撤销对农业区域土地用途重新分类申请受理与审批的暂停措施。暂停措施解除后,农业部将恢复办理新的土地转换申请,以及自今年年初起被搁置在部长办公室暂缓处理的待决申请。(菲律宾世界日报/202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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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
1.据印尼财政部税务总局(DJP)消息,自8月1日起,Tokopedia、Shopee、Lazada及Blibli四家电子商务平台(PMSE)将开始代扣代缴平台商户的最终所得税(电商税),税率为电商总营业额的0.5%,不包括增值税(VAT)和奢侈品销售税。年营业额不超过5亿印尼盾的商家,可享受免税待遇。此外,印尼境内个人纳税人作为科技平台合作伙伴提供的快递、物流配送服务;持有免预扣或免代扣所得税证明的商家销售商品或服务;手机充值话费及SIM卡(预付卡)销售;黄金首饰、金条、宝石及类似商品交易(依照现行规定);土地/建筑物产权转让等交易也享受电商税豁免。(安塔拉通讯社/2026/7/1)
2.印尼中央统计局(BPS)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5月,印尼出口额为1153.6亿美元,同比增长3.02%;进口额为1113.3亿美元,同比增长15.24%;累计贸易顺差为40.3亿美元。期间,印尼非油气出口的前三大目的地分别为中国、美国和印度,三国合计占印尼非油气出口总额的44.20%。中国仍是印尼最大的非油气进口来源国(占比41.83%),其次是日本(5.51%)和澳大利亚(5.35%)。(和平日报/2026/6/7/2)
3.据印尼经济事务协调部长艾尔朗加消息,印尼—欧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IEUCEPA)谈判取得重大进展,欧盟委员会已在欧盟理事会提交结论提案。相关提案还涵盖了投资保护协议(IPA)。IEUCEPA和IPA而后均会提交欧洲议会最终批准生效,印尼政府也正按照国家机制进行批准程序。印尼与欧盟的目标是在今年下半年完成IEUCEP批准程序。(安塔拉通讯社/2026/7/3)
4.7月2日,印尼总统普拉博沃和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举行双边会晤,并共同见证了多项谅解备忘录和合作协议的签署。签署的文件涉及工业、文化、金融服务、科技、反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情报交换、国家认证等领域合作。此外,会议还商定了2026-2030年印尼和白俄罗斯重点合作领域发展路线图。这一系列协议体现了两国致力于将双边关系提升到更紧密、更高效、更互利共赢水平的坚定承诺。(和平日报/2026/6/7/4)
5.6月30日,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2026年第7号金融服务管理局条例(POJK 7/2026)生效。新条例主要规定;第一,人民经济银行可通过增加实缴资本,或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以土地和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作为资本捐赠,以满足最低核心资本要求;第二,放宽了实缴资本相关行政文件的补充期限,并调整了资本构成,将固定资产重估盈余纳入核心资本组成部分;第三,完善了对违反最低核心资本要求银行的处罚规定,以加强监管执行力度。(印度尼西亚商报/20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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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1.7月1日,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2026年网络犯罪法案》。该法案规定,赋予执法单位的调查权非绝对权力,所有执法权力均设有制衡机制,并须遵循法律程序。访问电脑系统及数据的权限不能随意行使,调查官必须依照规定程序执行。披露电脑数据程序须通过书面通知进行,并仅适用于数据控制者,且必须基于调查需要。接下来该法案将送往上议院审批,通过后呈交国家元首签署,并在宪报颁布后正式生效。(星州日报/2026/7/1)
2.7月2日,马来西亚农业局发文告表示,从未批准经由第三方国家中转,以陆路方式向中国出口鲜果榴梿。但该局将与中国海关总署展开进一步磋商,讨论制定鲜果榴梿经第三方国家中转陆路运输的新协议,包括确保鲜果榴梿在跨越多个国家运输过程中,符合可追溯性、生物安全、植物检疫及供应链完整性等要求。(南洋商报/2026/7/2)
3.近日,马来西亚种植及原产业部长诺莱妮披露,荷兰食品及消费品安全局承认马来西亚可持续棕油认证(MSPO)为符合欧盟零毁林法规(EUDR)框架下的私人管控系统。据悉,欧盟零毁林法规将于今年12月30日起率先适用于大型及中型企业,并于2027年6月扩展至小型业者。荷兰的此次认可,意味着获MSPO认证的马来西亚棕油货运,可在符合欧盟零毁林法规的前提下,纳入荷兰食品与消费品安全局适当的监督程序,也显示出马来西亚棕油业已准备好透过落实MSPO,符合国际社会对可持续发展、可追溯性及供应链合规的要求。(星州日报/2026/7/3)
4.近日,马来西亚对外贸易发展局(MATRADE)推出“马中贸易通关合作项目”(MCGi),建立一站式市场准入及技术合规支援机制,协助出口商跨越中国严格的监管门槛,进一步扩大对华出口商机。MCGi涵盖农业、水产品、食品与饮料、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保健、宠物护理、大宗商品及部分地理标志(GI)产品,包括猫山王榴梿、砂拉越胡椒等马特色产品,项目主要内容是协助企业了解中国进口要求,包括产品检测、文件准备、标签规范、产品溯源及相关监管程序。(南洋商报/20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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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近日,新加坡政府考虑推出社交媒体分龄管理措施,并就一系列措施开展公众咨询。有别于一些国家严禁特定年龄层使用社交媒体并制定相关惩处,新加坡方案是按年龄分级管理(tiered-access approach),为不同年龄的用户制定适当的保护措施。根据当局的初步计划,13岁以下儿童原则上不得使用社媒;年满13岁至18岁以下青少年可继续使用社媒,但须配合不同的安全措施,如关闭无限滚动功能,限制陌生人直接联系用户;18岁及以上成年人则不受限制。(联合早报/20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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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
据东帝汶交通和通信部长米格尔消息,该国南部海底电缆系统(东帝汶国家光纤互联网项目)的商业运营预计将于本月晚些时候开始,确切发布日期取决于夏纳纳·古斯芒总理。该项目的完成标志着东帝汶在加强其数字基础设施和国际互联网连接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东帝汶国家通讯社/2026/7/1)
文章:林凤春
编辑、排版:鼎峰法律秘书部
《怎样到RCEP成员国投资·马来西亚篇》
《怎样到RCEP成员国投资·柬埔寨篇》
《怎样到RCEP成员国投资·印度尼西亚篇》
《怎样到RCEP成员国投资·泰国篇》
内容简介
RCEP 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是由东盟十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共15个国家共同达成的大型区域自贸协定。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地,也代表亚太地区的经贸合作开启一个新的篇章。
本系列丛书是带有一定学术研究色彩的实务性论著,可为赴RCEP成员国投资的投资者提供必要、系统、及时、专业和实用的法律指导。编者中既有资深中国律师,又有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充分融合了司法实务和法律研究两大领域的优势,以准确实用的法律、政策信息回应企业对外投资面临的实际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