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广州海关/进口Hardy牌控制器/商品编码申报不实

广州海关/进口Hardy牌控制器/商品编码申报不实 进口清关老孙
2026-07-0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番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番关缉违字〔2026〕62 号

违法事实

经海关调查,当事人在 2022 年 12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期间,将实际应归入商品编码"9032899099"(最惠国关税税率 7%)的 Hardy 牌控制器(型号 HI4060-DR),错误申报为商品编码"9031900090"(最惠国关税税率 0%)进口。涉案货物共计 102 个,申报计税价格总计 202.17 万元,涉及 9 票报关单。

漏缴税款核算

经依法归类与核定,当事人上述申报不实行为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 第一阶段(2022.12.03-2023.12.02):进口 13 个控制器,漏缴税款 24,791.75 元;
  • 第二阶段(2023.12.03-2025.12.02):进口 89 个控制器,漏缴税款 129,231.54 元。

以上事实有税款计核证明书、商品归类认定意见、报关单证及查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处罚依据及决定

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所列之“税则号列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能配合海关查处,且认错认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一)》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海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 5.8 万元。

执行与救济途径

罚款缴纳: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工商银行广州番禺支行缴纳罚款。

复议与诉讼: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强制执行:若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且不申请复议或诉讼,海关将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可采取变卖扣留货物、抵缴保证金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2026 年 06 月 17 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进口清关老孙
1234
内容 1930
粉丝 0
进口清关老孙 1234
总阅读20.6k
粉丝0
内容1.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