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分类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开展 2026 年度外贸综合服务业态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可申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贸易节点服务商、海外服务链企业、行业领跑者企业四种类型中的一种或多种。其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贸易节点服务商不可同时申请。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分类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至第十二条关于基本条件、专项条件和认定标准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选择对应类型和档次。
数据统计周期说明:
- 申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海外服务链企业:可按 2025 年度全年数据,或自本通知印发月的上一月(含)之前连续 12 个自然月数据进行统计。
- 申报贸易节点服务商、行业领跑者企业:按照 2025 年度全年数据进行统计。
三、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 认定申请表: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附件 1),需签字盖章。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企业服务能力报告:需盖章(行业领跑者企业无需提供)。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具备的服务能力及说明、专业化团队情况、历史服务总体概况。
- 真实性承诺书: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 2),需签字盖章。
- 社保缴纳证明:近 1 年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失业、工伤 3 类险种),需提供盖有税务机关公章的完税证明或由开具机关盖章的缴费记录。
(二)专项材料(无需签字盖章)
-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 统计周期内已提供服务类型对应的至少一份正式合同或协议;
- 统计周期内服务企业总数佐证材料(达到申报档次最低数量要求即可);
- 统计周期内经核准贸易总额佐证材料(达到申报档次最低金额要求即可);
- 若存在关联主体合并统计,需一并提供关联主体的上述材料及关系佐证材料。
- 贸易节点服务商:
- 近 3 年申请服务节点类型的各一份正式合同或协议(可仅提供关键页);
- 专业优势佐证材料:包括行业高级专业资质、国家级/省级官方认定证书、知名品牌认证、特许经营许可、境外授权资质、国际体系认证、全球龙头企业战略合作证明、权威榜单入选证明、市场占有率佐证等(数量不限)。
- 海外服务链企业:
- 申报主体与境外机构关系证明(如对外投资备案、股东决议、合作协议关键页等);
- 统计周期内已提供服务类型对应的至少一份正式合同或协议;
- 合作伙伴、渠道资源、客户资源证明(如合作成果、新闻发布等);
- 统计期间内服务案例说明(至少 3 个)。
- 行业领跑者企业:无需提供专项材料,由省商务厅进行数据核实。
四、申报流程
- 组织方式:认定工作按“组织申报、复核评审、集体决策、对外公示”流程实施。省内企业报所在州(市)商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省商务厅;省外企业直接报省商务厅。
- 平台申报:企业登录“贸易无忧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 历史企业重新认定:
- 历史评定的省级和州(市)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请认定。若不重新认定,须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在平台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及“近 1 年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上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定资格。
- 历史认定的“外贸领跑者”企业可按要求重新申请;未申请的将按原产业类型直接纳入行业领跑者企业管理。
- 初审要求:各州(市)商务局负责审核属地企业信息的完整性和材料规范性,并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前在平台完成初审。
五、附件下载
1. 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doc
2. 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贸易节点服务商).doc
3. 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海外服务链企业).doc
4. 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行业领跑者企业).doc
6. 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分类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
发布单位:云南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26 年 6 月 30 日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许老师 18487122644
系统咨询:王老师 15284424331
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