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类管理
依据海关总署 2024 年第 208 号公告,进口皮张被划分为Ⅰ级至Ⅳ级四个风险级别。海关针对不同级别实施差异化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图 2)。
(二)检疫准入
海关总署对首次输华国家或地区进行风险分析与体系评估,对已输华地区进行回顾性审查。对Ⅰ、Ⅱ、Ⅲ级风险皮张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审核通过后在官网公布。截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已有 30 多个国家或地区的 904 家企业获准注册(图 3)。
(三)检疫审批
根据海关总署 2024 年第 77 号及 208 号公告,仅野生动物皮张进口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其他普通动物皮张无需办理。
(四)进口申报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进口前或进口时向口岸海关申报。需提供的单证包括: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输出国官方检验检疫证书,以及野生动物皮张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等。
(五)口岸查验
货物运抵口岸后,海关将实施现场查验(图 4)。重点核查启运信息、单证真实性及货证相符情况;检查包装完整性、是否携带禁止进境物(如土壤、动物尸体等)及有无腐败变质;并按规采样送检。
(六)后续监管
Ⅰ级风险皮张进口后,必须运往指定企业进行存放和加工。由所在地海关实施检验检疫(图 5),并对全过程实施检疫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