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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7 月 4 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联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发布答记者问。草案在深化电子商务开放合作部分,明确提出增加对外反制措施,以应对国际经贸环境变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本次修正还涉及扩大法律调整范围、健全平台责任制度等内容。
政策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机关:商务部|发布日期:2026-07-0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平台经济的决策部署,更好地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行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共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扩大法律调整范围。在当前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平台经济其他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二是健全平台责任制度。在当前的定额罚、责令停业整顿的基础上,丰富规制手段,支撑常态化监管。三是明确监管合力工作机制。针对平台经济跨界混业经营,增加线下线上业务归口管理一致原则,强化部门联动、央地协同的一体化监管。四是规范电子商务突出违法行为。聚焦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切实回应社会关切。五是深化电子商务开放合作。推动电子商务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同国际相通相容,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有序出海,增加对外反制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修正草案,并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尽快修改出台,为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相关链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官方原文:https://www.mofcom.gov.cn/syxwfb/art/2026/art_2c7b28d565544c6eb07381efd6d29b3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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