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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赔偿米哈游100万,因「一元抢原石」| 一周说「法」

拼多多赔偿米哈游100万,因「一元抢原石」| 一周说「法」 游戏葡萄
2026-07-05
2

文/诺诚游戏法 朱骏超 曾思雨 田梦琦



01

恶意抢注商标,游戏上架后投诉?

法院认定无效

2022 年 6 月,原告 A 公司获得《背包英雄》海外权利人授权;2023 年 1 月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022 年至 2024 年间,该游戏通过厦门国际动漫节“金海豚奖”、多家媒体报道及某游戏讨论网站超 170 万点击量等途径,已在国内形成一定知名度。

2024 年 7 月 23 日,被告 Y 公司申请“背包英雄”第 41 类商标,但注册后并未实际使用。

2025 年 6 月,在原告即将上架 iOS 端时,被告向 Apple Store 发起侵权投诉要求下架。

2025 年 7 月 18 日,原告向被告发送催告函,要求其撤回投诉或提起诉讼。

2025 年 9 月(一审立案之后),被告自行开发的同名小程序游戏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线,下载量仅 400 余次。

法院认为:

第一,商标法规定的“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不以取得版号为前提。海外游戏通过合法渠道进行的业内活动可形成实质性市场影响,该影响不因版号取得时间而否定其权利基础。

第二,被告作为同业经营者,明知原告游戏的存在和知名度,仍在关键节点发起投诉,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三,被告向 App Store 发起侵权投诉构成侵权警告。但截至起诉之日,被告既未撤回投诉也未提起诉讼,导致原告法律关系状态不明、商业运营受阻。原告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综上,法院认定原告在提供游戏软件及在线游戏服务上使用“背包英雄”标识,不侵犯被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诺诚评论:

新《商标法》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规制恶意抢注、恶意囤积商标行为是本次修订主旨之一。

游戏公司应了解,当遇到他人利用平台投诉机制恶意维权时,可通过发送催告函、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等方式维护权益,具体包括:

1. 重视商标布局:游戏公司在开发初期应尽早进行商标布局,涵盖游戏名称、Logo、核心角色名称等。分发渠道更关注商标注册证书等直接权属证明,若商标被抢注,游戏可能面临被投诉下架风险。

2. 保留知名度证据:应保留游戏在业内活动的获奖情况、媒体报道、网络讨论热度等证据,证明游戏在相关公众中已形成一定知名度,作为遭遇抢注时的举证材料。

3. 积极应对恶意维权:遇到他人利用平台投诉机制恶意维权时,应及时发送催告函要求撤回投诉或提起诉讼。若其在 2 个月内(发出催告函 2 个月或对方收到催告函 1 个月)既未撤回投诉也未提起诉讼,可以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


02


最高院驳回再审!米哈游诉拼多多

"1 元抢原石”案落下帷幕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米哈游诉拼多多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裁定,依法驳回拼多多的再审申请,维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本案正式生效。此前,拼多多已履行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及赔偿 100 万元等判决义务。

本案中,拼多多未经授权发布《原神》主题推广任务,组织短视频博主宣传"1 元抢一万原石”活动引导用户下载平台 App。实际活动并未提供《原神》游戏内货币“原石”,用户仅可参与平台抽奖。米哈游认为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足以使相关公众误认双方存在合作关系,遂提起诉讼。

二审法院认定涉案宣传构成虚假宣传,并指出“原神”、“原石”及相关元素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拼多多未经授权整体使用相关标识开展营销,具有攀附他人商业信誉的主观故意,足以导致公众混淆,构成仿冒混淆的不正当竞争。

综合侵权持续时间、主观过错及情节等因素,法院判令拼多多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 100 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二审关于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及赔偿数额的认定适用法律正确,拼多多再审理由不能成立,遂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该案明确了未经授权利用知名游戏 IP 及相关标识进行引流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可能同时构成虚假宣传与仿冒混淆的不正当竞争,对互联网平台营销活动具有参考意义。

诺诚评论:

本案中,拼多多主动发布低价抢原石活动,表明平台已从普通信息发布者转变为主动参与主体,博主行为实为平台明知且积极推动,故平台需承担直接侵权责任。拼多多行为包含两个层面:

1. 搭便车的混淆行为:博主视频中使用大量《原神》素材、图标,致使用户误以为拼多多获米哈游授权,导致米哈游用户为获取抽奖机会下载拼多多,造成关系混淆与不当引流。

此前已有案例显示,即便平台内活动真实可信且皮肤为运营方采购,只要利用知名游戏皮肤为分发平台引流,法院仍可能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无论奖励是否真实或合法采购,只要造成用户误认关系后果,游戏公司均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维权。

2. 商业诋毁行为:在合作关系混淆可能性成立前提下,拼多多平台内活动并非真实有效,易使用户误认为是双方联合实施的欺骗性引流,从而降低用户对米哈游的评价,构成商业诋毁。

在此类案件中,游戏公司应积极保留博主与侵权平台的关联性证明(如活动专区、推广激励政策、专门链接等),以证明该行为非博主个人自发,从而要求平台承担责任。



03

假外包挪研发款、空手套顾问费

共计百万元,被判刑 4 年

2021 年 2 月,姜某担任 F 公司游戏工作室总经理,全权负责 X 游戏项目开发、采购及团队管理。

2023 年 9 月,姜某申请开发小程序 M 游戏未获批准,便指使下属假借 X 游戏劳务外包名义,申领 132 万余元项目经费,实际用于 M 游戏开发。

2024 年 4 月,姜某因 M 游戏品质不佳叫停项目,但为独占后续收益,将该游戏著作权挂靠至其他公司。

同时,姜某谎称 X 游戏需外聘专家顾问,借规避竞业、避税等虚假理由安排邓某等三人顶替专家签署合作协议。实际上,专家并不知情且未提供服务。邓某等三人将 F 公司支付的 298 万余元顾问费转入姜某私人账户,供其个人消费。

奉贤检察认为,姜某作为总经理,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以本公司项目为由申请经费用于其他项目,属以欺骗手法侵占公司劳动报酬,涉嫌职务侵占罪;此外,其虚构专家顾问骗取顾问费,同样涉嫌职务侵占罪且数额巨大。

2026 年 4 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20 万元。

诺诚评论:

本案是游戏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的典型案例,涉及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等问题的认定,对游戏公司有以下启示:

1. 完善项目经费审批流程: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审批权限,避免项目经理或高管滥用职权虚报经费。大额经费应进行专项审计和监督。

2. 加强外包团队管理:明确外包工作内容、交付标准及付款条件,避免经费挪用。定期检查进度并验收成果,确保经费用于约定项目。

3. 规范专家顾问聘请流程:明确资质要求、聘请程序、职责及费用标准,避免虚构名义骗费。应聘请时需核实身份信息及专业资质,并保留服务证据。

4.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审计财务状况及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报案,追究法律责任。



04

暴雪等大厂因开箱

合计被罚 6500 万美元

巴西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对暴雪、微软等企业提起诉讼,认定游戏开箱机制具备赌博属性:付费获取不确定收益、概率由厂商把控,且厂商通过特效动画、限时活动、成套收集等设计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同时,厂商长期隐瞒道具真实掉落概率,未公示心理成瘾风险,属于违规服务与不实宣传。

巴西法院依据动视暴雪 2017 年注册的微交易诱导专利,证实开箱诱导消费为厂商刻意设计的盈利机制,并非系统漏洞。

最终,巴西法院裁决对暴雪、微软、苹果等多家企业处以合计约 6500 万美元罚款,整治游戏开箱针对未成年人的违规问题。涉案企业需上缴罚款、公示判决结果,并开通受害者赔付通道。此外,企业需在 90 天内完成整改,落实概率公示、未成年人风险提示、严格年龄核验及未成年无授权消费退款机制。

诺诚评论:

本案说明全球监管重点正从"Loot Box 是否属于赌博”逐渐转向"Loot Box 是否对未成年人构成不当诱导”。

从巴西法院裁判逻辑看,概率披露不再是唯一关注点。法院不仅审查随机奖励本身,还关注动画特效、保底机制、限时活动、稀有角色收集、付费提升获取机会等商业化设计是否对未成年人形成持续消费刺激。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引用了动视暴雪公开的微交易相关专利,认为部分商业化设计属于精心设计的消费引导机制,而非单纯娱乐功能。这意味着未来监管机构可能更多利用企业公开文件、专利、运营文档甚至营销材料作为认定依据。

对于出海企业,应重点开展以下排查:

1. 审查未成年人是否能直接访问抽卡、开箱、盲盒等随机付费机制;

2. 评估充值赠送抽奖券、活动额外抽取次数等设计是否被认定为变相随机付费奖励;

3. 完善年龄验证、家长控制和监护人授权机制;

4. 建立未成年人误充值及未经授权消费退款流程;

5. 专项审核营销文案,避免出现“必得”“轻松获得”“高概率抽中”等可能构成误导宣传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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