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这几个地区明确出口业务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事项!

这几个地区明确出口业务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事项! 进出口财税通
2026-07-06
1
注:出口业务是否必须开具增值税普票和如何开具,请按各自税务机关的要求执行,并不是统一的!
各进出口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 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货劳发〔2026〕23 号)部署安排,总局选取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陕西省作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第一批试点地区,新版申报表填报规则发生调整,为简化企业申报操作、降低填报差错风险,现建议所有出口企业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对外出口业务统一开具出口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说明如下:新旧开票模式申报差异:
1、以往部分出口企业业务仅自行制作形式发票作为外销凭证、不开具税务系统正规发票;在新版试点申报表填报规则下,该类无正规发票的外销收入,必须单独填报《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附表。
2、形式发票模式填报繁琐事项
仅使用自制形式发票的企业,填报未开票明细时需逐项精准录入:适用征收率、本期正数外销销售额、本期正数销项税额等多栏数据,填报条目多、核对工作量大,极易出现数据匹配失误,进而引发比对异常、更正申报、风险核查等后续涉税流程。
3、开具出口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优势
企业正常开具税务系统制式出口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外销收入数据可直接依托开票信息归集匹配申报表主表对应栏次,无需额外填报未开票明细附表,大幅精简申报步骤,减少人工录入误差,提升纳税申报效率与数据准确度。


关于规范出口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开展出口业务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做如下要求:

一、202661起,苏州市(区)范围内出口企业开展出口业务(包括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跨境电商等贸易方式),须按照国内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含电子发票),作为出口业务的管理凭证。在对外出口业务中如需使用形式发票的,可按照国际贸易惯例继续保留。

二、202661日起报关的出口业务,在申报出口退税时,须在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或者免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中的“出口发票”栏次,准确填写完整的增值税发票代码、号码

三、增值税发票的开票内容应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一致,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方名称(境外客户可按合同名称或英文名称填列)、出口货物名称、数量、单位、金额、适用税率、税额、价税合计等。出口免税业务的,税率栏应填写"免税"

四、发票备注栏填写要求

202661日起,出口企业开具出口业务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时,须在备注栏注明以下关键信息:

1.出口合同编号(或框架协议编号)、外币金额、汇率,如果票面开具的是CIF价则在备注栏注明FOB价格;

2.如已有报关单的,应同时注明报关单号和提运单号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浙江省 (不含宁波):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出口业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公告 2026 年第 1 号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施行后管理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省(不含宁波市)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下统称出口业务)税收管理,现就出口业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的出口业务是指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1 号)规定,适用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免税或者征税政策的出口业务。

二、纳税人发生出口业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开具普通发票。

三、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栏应选择"0%"选项;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栏应选择“免税”选项;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业务,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栏应选择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四、出口业务开具普通发票,相关项目的填写要求如下:

(一)购买方信息各栏次的填写。对于销售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栏应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栏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对于销售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且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各栏次应完整填写。

(二)“单价”栏、“金额”栏应以折算成人民币后的金额填写。

(三)“备注”栏应顶格填写“出口业务”字样,并注明出口销售总额(外币)及币种。

五、其他规定

(一)来料加工业务,“金额”栏应填写折算成人民币后的加工费收入。

(二)适用征税政策的进料加工业务,应分两行开具:其中一行的金额为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税率”栏选择“免税”;另一行的金额为(出口货物离岸价 - 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 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税率”栏选择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三)开具普通发票后,如发生被税务机关等相关管理部门发现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适用征税政策的进料加工业务因计划分配率与实际分配率有差异需调整等情形,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六、本公告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7 年第 10 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 2018 年第 4 号修改)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废止。施行前已开具的出口业务普通发票,仍按原规定执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已按本规定执行的,不作调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6 年 5 月 26 日


来源:出口退税会计


7 月 24 宁波线下培训专题:
《增值税法下出口退税新政变化、实操申报变化、增值税新申报表变化及风险注意问题讲解、跨境电商税收口径、出口退税异地核查等》:申报期限变化、退税备案变化、收汇管理\备案单证变化、免税范围\视同内销征税范围变化、实地核查\函调变化、各类证明申请变化、实操申报变化等。本次变化范围大,变化点多,注意的风险点多!
培训大纲:7 月 24 日宁波《出口退税新政策重要变化、实操申报变化及风险、增值税新申报表变化、跨境电商税收口径等讲解》线下课


出口退税实务操作问题解答宝典《出口退税 365 问》:

2026 年 1 月第 20 版,398 元/本。

网上唯一店铺淘宝:进出口财税通。谨防上当受骗(注意:有人买的出口退税 365 问被骗了!

出口退税实务问题解答手册《出口退税 365 问 +》,选取广大出口企业在出口退税实务操作中遇到的及老王在为各进出口财务人员解答问题时经常被问到的实务问题进行解答,受到广大税务系统和出口企业财务人员的好评。本次第 20 版(2026 年 1 月)依照最新政策及金税四期背景,共 606 个疑难问题解答,总有你在实务操作中遇到但却解决不了或疑惑重重的,那么就请看出口退税实务问题解答宝典《出口退税 365 问 +》,一书在手退税无忧!企业、税局退税的好帮手!最快捷的出口退税学习手段!606个问题目录链接:出口退税 365 问+(2026 年 1 月第 20 版) 来了!


进出口会计实务操作、出口退税操作视频课件:

进出口会计实务操作和出口退税视频课件一年期会员 2999 元、五年期会员 4799 元、永久会员课件 30499 元。会员期间免费更新课件及享受咨询指导答疑服务、享受会员直播课;并赠送老王原创的价值 398 元的出口退税疑难问题解答《出口退税 365 问》。2999 元课件是一年会员待遇,一年内享受课件更新和直播课,一年后自行选择续费 600 元/年并享受会员待遇;永久会员永久不再续费,永久享受会员待遇并享受直播课视频及终身会员专题课程。原已购买出口退税 365 问的,再购买课件时购书费用可以从课件中抵减。

课件大纲:出口退税/进出口会计实务会员视频课程

学员反馈:进出口会计实务课程学员反馈


课程涵盖:

外汇政策及应用服务平台操作讲解

电子口岸操作讲解、无纸化通关操作

贸易方式讲解及风险规避

成交方式讲解及风险规避

结算方式讲解及风险规避

离岸公司讲解及实务合规操作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列讲解

进出口业务会计实务讲解

进出口贸易风险讲解

出口退税政策精讲

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讲解 (离线版、在线版)

进出口企业资质办理

跨境人民币操作讲解

跨境电商政策讲解

海关特殊区域讲解

进出口疑难点讲解

新版报关单讲解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业务模式讲解

每月享受专属会员直播课


公众号:进出口财税通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进出口财税通
专注进出口会计实务、外汇、报关、出口退税、业务实操等培训咨询服务。 由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库成员、某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特邀讲师、中华会计网校特约讲师,中国国际商会跨境电商行业委员会专家讲师、税友亿企赢财税学院专家讲师王术芳运营。
内容 4625
粉丝 2
进出口财税通 进出口财税通 专注进出口会计实务、外汇、报关、出口退税、业务实操等培训咨询服务。 由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库成员、某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特邀讲师、中华会计网校特约讲师,中国国际商会跨境电商行业委员会专家讲师、税友亿企赢财税学院专家讲师王术芳运营。
总阅读122.4k
粉丝2
内容4.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