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加拿大豌豆淀粉倾销,7月1日起征收73.5%保证金
达源峻关务
2026 年 6 月 30 日,商务部发布 2026 年第 25 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豌豆淀粉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豌豆淀粉存在倾销,中国国内豌豆淀粉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025 年 8 月 12 日,商务部发布 2025 年第 41 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豌豆淀粉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的倾销调查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调查由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蛋白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家国内企业代表国内豌豆淀粉产业提出申请。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加拿大的豌豆淀粉时,应依据初裁确定的保证金比率向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对所有加拿大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为 73.5%。保证金以海关确定的进口货物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 =(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 × 保证金征收比率)×(1 +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被调查产品为豌豆淀粉(英文名称:Pea starch),是以豌豆(学名:Pisum sativum)为原料经加工而成且未经改性的淀粉。主要用途包括生产粉丝和凉粉,也可用作增稠剂、稳定剂、乳化剂、粘合剂等,应用领域涵盖食品、医药、造纸、纺织、涂料、饲料等。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1081900 项下,该税则号项下的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同日,海关总署发布 2026 年第 91 号公告,对豌豆淀粉的商品编号申报提出新要求。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税则号列 11081900 项下商品时:
“豌豆淀粉”的商品编号应填报 11081900.10
“其他淀粉”的商品编号应填报 11081900.90
及时调整申报编码:自 7 月 1 日起,进口加拿大豌豆淀粉的企业务必使用正确的商品编号 11081900.10 进行申报,避免因申报错误影响通关。
准备足额保证金:73.5% 的保证金比率意味着进口成本将显著增加,相关企业应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关注后续进展:各利害关系方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天内向商务部提交书面评论意见。此次为初步裁定,后续还将有最终裁定,建议相关企业持续关注。
注意产品范围界定:本次反倾销措施仅针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豌豆淀粉,税则号 11081900 项下的其他淀粉产品不受影响。
据了解,加拿大豌豆淀粉对华出口量近年来增长显著,从 2021 年的零出口上升至 2024 年的 1.98 万吨以上。此次反倾销初裁的实施,将对国内豌豆淀粉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保护作用。相关进口企业应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做好合规申报与经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