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迎来全球贸易规则集中切换窗口期,欧盟、美、日、东南亚等多国同步落地关税调整、海关通关改革、进出口管制、航运新规等。以下这篇梳理,建议外贸企业按生效时间逐项排查合规风险。
01
国内新规
1.《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正式施行(7 月 1 日)
国务院对外投资领域首部行政法规正式施行,建立穿透式备案机制,强化技术/数据安全审查,个人投资纳入监管范畴。外贸出海企业对外投资备案、风险管控流程全面更新,违规将面临罚没及负责人追责。布局海外建厂、海外仓、境外分销的企业须同步更新备案材料。
2. 国标《多式联运单证业务流程规范》GB/T 47421—2026 全国实施(7 月 1 日)
统一海铁、公海、江海联运单证填制、交接、背书、索赔全流程标准。注:该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GB/T),非强制法规,企业可自愿更新,但海关优先采信统一单证,建议货代、船公司、物流企业主动适配以减少退单延误。
3. 商务部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举报机制上线(7 月 1 日)
商务部正式启动战略矿产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举报机制,同步配套企业主动申报容错条款,合规自查可免于处罚。涉及相关品类出口的企业须加强合规自查。
4. 海关总署无人机出口申报新规(6 月 30 日实施)
海关总署明确无人机出口申报五条红线,涉及无人机及相关物项出口的企业须严格对照执行。
5. 离境退税无纸化 + 小额抽检(7 月 1 日实施)
离境退税业务全面推行无纸化办理,同步实施小额抽检机制,相关退税操作流程进一步简化。
6. 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年度评定(7 月集中公示)
7 月起各地税务机关集中公示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企业可关注自身评定类别(一类至四类),不同类别对应差异化的退税审核时效和抽查比例,建议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评定情况。
02
国外新规
(一)欧盟及欧盟成员国
1. 欧盟钢铁保障措施大幅升级(7 月 1 日生效)
欧盟委员会公布新修订的钢铁进口配额制度(法规号 (EU) 2026/1384),年度免税进口配额大幅削减 47%,降至 1830 万吨;超出配额部分的进口钢材将被征收 50% 的惩罚性关税,税率是原有保障措施 25% 的两倍。新规覆盖 26 类钢铁产品。其中一半配额预留给与欧盟签有自贸协定的国家,另一半面向所有国家开放。
新增“首次熔炼浇铸地”原产地判定规则,第三国简单裁切、分条均无法变更原产地。出口企业需完整留存熔炼溯源单证。
* 注意:进口商提供熔炼与浇铸国证明的要求从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才开始适用,企业可据此安排准备时间。
国别配额及不锈钢分品类配额(冷轧 49.6 万吨、热轧 15.3 万吨等)已明确,企业须密切关注各自供应国的具体配额分配。
2. 欧盟废除≤150 欧元跨境小包免税豁免(7 月 1 日生效)
仅针对非欧盟发往欧盟、≤150 欧元的 B2C 直邮小包取消免税。按包裹内商品所属海关税则子目(HS 编码)分类,每类商品征收 3 欧元临时固定关税。多品类混装叠加计费——如,一个包裹内装有 T 恤和手表(分属两个税则归类),须缴纳 6 欧元关税。B2B 贸易不适用此政策。
* 注意:3 欧元为临时固定关税(属关税范畴),并非清关规费。商品原有的关税仍需按正常税则税率缴纳,3 欧元为额外征收的固定关税。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额外加收 2 欧元/件清关处理费,过渡期至 2028 年 6 月 30 日;2028 年彻底取消小额货物减免。
欧盟将进口合规主体转移至跨境平台与境外卖家,平台成为法定进口责任人。无 IOSS 或平台未代缴税费,将连带境外卖家面临巨额罚款。
3. 芬兰同步执行欧盟全套贸易海关规则(7 月 1 日)
无独立贸易法规,小包关税、钢铁配额、原产地审核标准与欧盟完全统一。
4. ESPR 环保库存管制(7 月 19 日生效)
欧盟《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纺织品条款生效。自 2026 年 7 月 19 日起,欧盟全面禁止大型企业销毁未售出的服装、配饰及鞋履;中型企业过渡期至 2030 年 7 月,小微企业暂获豁免。年营收 5000 万欧元以上企业严禁销毁未出售库存;破损货品销毁需提前海关报备,每年强制上报库存处置数据,违规最高罚款全球年营收 4%。
(二)英国(钢铁独立管控 7 月 1 日落地)
钢铁免税进口配额削减 51%,超额钢材统一加征 50% 关税。政策独立于欧盟,出口英国钢材需单独核算配额。
(三)美国(7 月分时段多项政策变动)
1. 7 月 24 日:122 条款全球 10%-15% 附加关税到期
依据《1974 年贸易法》第 122 条实施的全球附加关税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生效,有效期 150 天,将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到期。该条款授权总统为应对“重大国际收支问题”征收最高 15% 的临时进口附加费,延期需经国会批准。
* 注意:美方释放消息考虑以 301 调查项下产品关税作为 122 条款到期后的替代措施。建议企业密切关注政策走向,不宜过早按“关税取消”制定出货计划。
2. 7 月 8 日:CPSC eFiling 强制实施
所有受 CPSC 监管的进口消费品(需 CPC/GCC 证书),到港前必须在 ACE 系统完成 CPSC eFiling 电子备案。无备案直接扣货,事后补交无效。自贸区(FTZ)进口商可延期至 2027 年 1 月 8 日。覆盖 CPC/GCC 证书所有受控消费品,无货值豁免。
3. 7 月听证待定政策(存在调整风险)
7 月 6 日听证会:拟对巴西产品加征 25% 进口关税,意见征集截止 7 月 1 日;
7 月 7 日听证会:拟出台强迫劳动专项关税,对 60 个经济体加征 10%-12.5% 额外关税。
(四)日韩相关新规(7 月统一落地)
1. 日本(7 月 1 日)
签证费暴涨 5 倍:单次入境签证由 3000 日元上调至 15000 日元,多次签证由 6000 日元上调至 30000 日元(1978 年以来首次上调);
离境税上调 2 倍:由 1000 日元上调至 3000 日元;
对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地区特定钢材落地反倾销政策,最高税率 20.71%,细则 7 月上旬发布。
2. 韩国(7 月 1 日)
LNG、LPG 液化能源进口关税降至零;
同步执行韩欧钢铁配额磋商结果,对欧钢材出口配额削减 46%,钢铁出口总量受限。
(五)东南亚等多国差异化准入政策
1. 巴西(7 月 1 日)
电动车差异化关税:
CKD(全散件组装):配额内享受 6 个月零关税(总额度 4.63 亿美元);超出配额按 14% 征税至 2026 年底,2027 年 1 月起提高至 35%;
SKD(半散件组装):无零关税配额,7 月起统一征收 35%;
CBU(完整整车):无配额,7 月起统一征收 35%。
2. 马来西亚(7 月 1 日)
全新纯电动整车硬性准入门槛:
电机功率≥180 千瓦;
到岸价≥20 万林吉特。
两项不达标禁止清关入境。
3. 印度尼西亚(9 月 1 日正式实施,非 7 月)
矿产、棕榈油、镍铝等大宗商品出口由国有机构统一管控。2026 年 6 月至 8 月为过渡阶段,2026 年 9 月 1 日正式实施。
届时私营企业不再允许直接出口自然资源类商品,所有出口合同、报关单证、装运处理及付款结算全部通过国企渠道进行。资源类出口企业需提前对接国企平台、重构出货与报关流程。
(六)澳、欧自贸协定新政
1. 澳大利亚(7 月 1 日)
一次性取消 497 项“滋扰关税”,覆盖家居、日化、纺织服装等日用消费品,相关轻工出口企业通关成本降低。
2. 印度 - 英国 CETA 自贸协定(7 月 15 日正式生效)
印度约 99% 税目商品可零关税进入英国;
例外品类:乳制品、苹果、燕麦、食用油未获得关税减让;糖、精米、猪肉、鸡肉、鸡蛋等敏感农产品同样被排除在零关税清单之外;
英国食品、汽配、鞋服等关税逐步清零;
英国威士忌现行 150% 关税降至 75%(10 年内降至 40%);
英国汽车降税设最长 15 年过渡期,非立即清零。
(七)西非区域进出口管制
1. 几内亚(7 月起逐步加码)
全境禁止一次性塑料包装、塑料制品进口、流通(2026 年 9 月起全面停止相关产品生产和商业流通);
7 月先执行 ECTN 电子货物跟踪单预登记与二手设备强制检验,塑料禁令分阶段落地;
出口货物订舱 72 小时内必须完成 ECTN 预登记;
新增 41 类二手设备、车辆强制第三方检验;
低报货值自动触发稽查,违规塑料货物直接扣押销毁。
2. 塞尔维亚(7 月 1 日全年执行)
税则编码对接欧盟标准;
中塞自贸电子原产地证强制联网核验,无电子证书无法享受对华零关税。
(八)全球海事统一规范(IMO,
7 月 1 日自愿实施)
MASS 自主航行船舶规范全球启动自愿落地。仅国际航行远洋船舶适用,内河、近海小型船舶不受约束。远洋货船、集装箱船需出具自主航行风险评估报告;全球港口可拒绝无合规文件船舶靠泊,2032 年转为强制法规。
03
外贸企业合规实操,按行业逐项自查
1. 跨境电商(出口欧盟)
7 月 1 日前完成 IOSS 资质核验,调整产品定价覆盖 3 欧元/类固定关税(多品类叠加计费);
注意 3 欧元为固定关税,商品原有关税仍需按正常税则税率缴纳;
7 月 19 日前梳理服装库存,严禁私自销毁尾货,破损需提前报备;
无 IOSS 或平台未代缴税费,将连带境外卖家面临巨额罚款。
2. 钢铁外贸企业
同步应对欧盟熔炼原产地规则(10 月 1 日起需提供熔炼与浇铸国证明)、日本反倾销(最高 20.71%)、韩欧配额(削减 46%)三重限制;
全套留存熔炼、加工环节溯源单据;
分欧盟、英国两条渠道单独核算出口配额(欧盟配额 1830 万吨,削减 47%;英国配额削减 51%);
仅境外简单热卷/冷卷裁切、分条均不改变原产国,海关将追溯熔炼工厂生产记录。
3. 新能源车出口企业
区分巴西 CKD(配额内零关税/配额外 14% 至 2026 年底)/ SKD(35%)/ CBU 整车(35%)税率;
核对马来西亚电机功率(≥180kW)及到岸价(≥20 万林吉特)准入参数;
提前完成报关归类,避免清关受阻。
4. 西非航线货代/货主
出口几内亚提前 72 小时办理 ECTN;
替换一次性塑料包装(9 月起全面禁止);
规避滞港、扣货风险。
5. 对美出口企业
7 月 8 日前完成 CPSC eFiling 备案(自贸区可延至 2027 年 1 月 8 日);
7 月 24 日后密切关注 122 条款关税走向,不宜过早按“取消”制定出货计划;
持续跟踪 301 条款听证会动态(7 月 6 日巴西关税、7 月 7 日强迫劳动关税)。
6. 印英贸易企业
7 月 15 日后启用 CETA 自贸原产地证书;
申领双向零关税红利;
注意:乳制品、苹果、燕麦、食用油、糖、精米等敏感农产品不在零关税清单内。
7. 物流/多式联运企业
更新国内多式联运统一单证模板,适配国标 GB/T 47421-2026 新要求(推荐性标准,但海关优先采信);
减少退单延误
佛山市禅城区进出口企业商会,是在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指导下,以禅城区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为主体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机构。商会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主要工作为禅城区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提供进出口相关的政策信息咨询,对进出口业务及相关活动进行协调、指导,为会员及其他组织提供咨询、培训和业务开拓等服务。
目前商会共有近两百家优质进出口企业,为了响应国家一带一路走出去政策,商会成立以来带领上百家企业海外考察组织经贸交流等活动,足迹遍布:美国、越南、柬埔寨、阿联酋、墨西哥、埃塞俄比亚、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地区,成为了企业与外界经贸交流的重要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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