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3 日,米哈游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就其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不正当竞争案作出裁定,依法驳回拼多多的再审申请。至此,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及最高法再审审查,司法程序终结。
此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拼多多构成虚假宣传及仿冒混淆的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停止侵权、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 100 万元。拼多多虽曾申请再审,但已被驳回。(注:拼多多此前已履行赔偿及登报义务)
案件回顾:未经授权借 IP 引流
米哈游在巡查中发现,拼多多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于视频平台发布《原神》主题推广任务,招募博主制作视频,并引导用户在视频或评论区点击"1 元抢一万原石”链接以下载拼多多 App。
事实上,拼多多无法提供《原神》游戏内的道具货币“原石”,用户点击后仅能参与平台内部抽奖。该行为导致大量玩家误以为双方存在官方合作,严重损害米哈游商誉。米哈游随即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定拼多多构成虚假宣传,判决赔偿 35 万元并登报消除影响。双方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维持原判基础上,进一步认定拼多多对“原神”“原石”及相关角色标识的整体使用构成仿冒混淆,将赔偿金额提升至 100 万元。拼多多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法裁定:再审理由不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拼多多再审理由均不能成立,并对核心争议作出如下认定:
关于虚假宣传
最高法认为,商品链接中"1 元抢一万原石”的宣传与事实严重不符,误导了消费者。二审法院认定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并无不当。
关于仿冒混淆
最高法指出,《原神》具有较高知名度,“原石”作为游戏货币及其相关标识伴随持续推广,已形成显著影响力。二审法院认定拼多多行为导致市场混淆,认定事实清楚。
关于赔偿数额
最高法表示,二审法院综合考量拼多多的主观故意、侵权持续时间及具体情节,适用法定赔偿确定的 100 万元金额合理适当。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拼多多的再审申请。
米哈游法务部表态
米哈游方面表示,"1 元抢一万原石”的虚假承诺利用了玩家对《原神》的热爱与信任。保护玩家不被误导、不被利用,是其坚持追责的根本原因。
本案司法进程表明,未经授权借用游戏 IP 元素、进行虚假宣传引流的行为均被依法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受法律严格保护,“搭便车”式侵权行为终将承担法律责任。
米哈游强调,将持续依法维护玩家与企业合法权益,对各类侵权行為坚决追责到底,并欢迎玩家通过官方渠道提供线索,共同守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来源:新浪财经、米哈游法务部
编辑:Shar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