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雇主构建现代化混合办公环境,马来西亚政府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颁布《2026 年所得税(实施灵活工作安排成本扣除)规则》[P.U.(A) 225/2026]。该政策旨在通过税收减免,降低企业转型灵活办公模式的财务负担,促进员工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提升生产力并留住人才。
合格支出类别
自 2025 课税年度起,雇主可就实施灵活工作安排所产生的支出,申请 50% 的税务扣除。该项激励措施设有 50 万令吉的上限,且每家企业仅限享受一次。申请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 支出必须严格用于能力建设成本,包括员工培训费用及软件购置费用;
- 雇主的灵活工作安排实施方案须经马来西亚人才机构(Talent Corporation Malaysia Berhad)核实;
- 相关申请须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提交至马来西亚人才机构。
能力建设成本详解
实施灵活工作安排的能力建设成本涵盖以下项目:
- 培训课程或项目费用;
- 内部培训师费用;
- 培训材料费用;
- 培训场地租金;
- 考试费用;
- 培训师及员工的差旅费(须符合以下条件):
- 航空旅行:国内外差旅费按经济舱票价计算;
- 陆路旅行:按实际发生的本地交通费用计算;
- 水路旅行:按实际发生的本地交通费用计算;
- 住宿费:每日不超过 300 令吉;
- 餐饮费:每日不超过 150 令吉。
激励措施的限制条款
若雇主在同一基础期内,已根据以下任一规则提交了灵活工作安排实施的扣除申请,则不得再依据 2026 年新规则申请扣除:
- 《2015 年所得税(实施灵活工作安排咨询与培训成本扣除)规则》[P.U.(A) 134/2015];
- 《2021 年所得税(实施灵活工作安排成本扣除)规则》[P.U.(A) 377/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