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景鸿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创新层代码:835859)作为一家全国性一体化供应链服务提供商,深耕全国核心口岸 30 余年,以华东大区(上海、宁波、苏州、昆山)、华北大区(北京、天津、青岛、大连、郑州)、西南大区(成都、重庆、厦门、南昌)为核心,形成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带的战略布局。凭借"一核多点"的架构优势、下属 6 家 AEO 高认企业资质及 ISO9001 服务品质,通过智能化信息系统与标准化运营体系,以专业能力赢得客户长期信赖。服务热线:400-0-835859。
2026 年第 92 号公告核心要点
一、检验检疫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及中阿双方签署的《关于野生水产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进口产品范围
指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动物类、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三、生产企业要求
1. 输华野生水产品生产企业(含生产、加工、贮存)须获阿塞拜疆官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且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防护体系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2. 生产企业应由阿方向中方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
四、进口产品要求
阿方应确保输华野生水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1. 合法捕捞:在本国或国际水域合法捕捞。
2. 安全状况:原料及产品不存在违反中国法规、发生重大疫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水域污染等严重影响安全的情况。
3. 药物管控:未使用中国禁用药物或添加剂,按规定使用限用或允许使用的药物。
4. 检疫合格:经主管部门检验检疫,未发现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异物及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
5. 全程合规:捕捞、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等全过程符合中国安全卫生及可追溯要求。
6. 标签规范:包装及标签标识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进口食品管理相关规定。
五、证书要求
1. 阿方须对每批产品出具经双方确认的卫生证书,证明符合中国法规及标准。
2. 证书语言至少包含中文、阿塞拜疆文和英文(英文为必选)。
3. 证书须完整填写生产企业信息。阿方应及时向中方备案证书样本和官方印章,如有变更需提前一个月备案。
六、其他监管措施
中国海关将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对不合格产品实施销毁、退运等处理;对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中方可采取加强检验检疫或暂停进口等措施。
海关总署
2026 年 7 月 2 日
内容来源:海关总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