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均应按相关规定全额征收车船税。
本公告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原《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 号)中相关条款同时废止。
政策解读:调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答记者问
近日,三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公告》相关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一、政策调整背景
车船税属于财产税,按年征收。乘用车按排气量分档计税,商用车中客车按辆征收、货车按整备质量征收,具体税额由省级政府在法定幅度内确定。
自 2012 年以来,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减半征税、对部分新能源商用车免税的政策,有效促进了节能减排和产业发展。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2025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 1649 万辆,国内新车销量占比突破 50%。鉴于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已成为大额财产,且部分车型价格高昂,恢复征收车船税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二、纯电动及燃料电池乘用车是否需缴税?
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继续不征收车船税。
三、存量车辆是否继续享受优惠?
不再享受。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在此日期前取得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及节能汽车,均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四、税额如何计算?
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上述四类车辆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适用税额,按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计算缴纳。
五、申报缴纳方式
车船税申报缴纳主要有两种方式:
1. 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由保险机构一并扣缴。
2. 自行申报:纳税人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线上可登录所在地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模块办理;线下可前往车辆登记地办税大厅现场申报。
需注意,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若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纳税人无需再向税务机关单独申报。
六、纳税地点确定
依法登记的车辆,自行申报的在车辆登记地缴纳;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在保险机构所在地缴纳。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辆,在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