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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海关总署关于实施高级认证企业简易复核的公告》丨AEO认证指南(二十六)

解读《海关总署关于实施高级认证企业简易复核的公告》丨AEO认证指南(二十六) AEO认证-大胜扬帆
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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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关将通过“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点对点向企业推送本企业的评估结果是否属于“优秀”或“良好”,帮助企业及时掌握自身信用状况,并指导企业持续改进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282 号,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办法》)将于 2026 年 4 月 1 日正式施行。该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简化复核程序”。

为进一步细化简易复核程序的具体要求与流程,海关总署制定并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实施高级认证企业简易复核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与《信用管理办法》同步实施。以下为政策核心解读:

一、《公告》出台背景及目的

为强化守信激励机制,切实提升 AEO 高级认证企业的获得感,海关总署积极响应企业诉求,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高级认证企业实施简易复核程序。此举旨在简化认证复核流程,减少企业提交认证资料的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二、简易复核程序的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

仅限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二)适用条件

1. 信用评估状况优良
企业信用评估结果需为“优秀”或“良好”。海关将通过“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向企业点对点推送评估结果,指导企业持续改进。

2. 无特定风险状态
企业不得处于以下四种状态之一(例外情况除外):

  • 正在被海关实施稽查(因企业主动报告违规行为引发的稽查除外);
  • 正在被海关实施风险类核查(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开展的核查除外);
  • 因涉嫌违法正在被海关刑事立案侦查或者行政立案调查(以简易程序立案调查的案件除外);
  • 因出口货物被境外通报正在接受海关调查或者核查。

三、简易复核程序模式

简易复核程序分为两种模式:

(一)极简模式

适用对象:信用评估状况为“优秀”的企业。
实施方式:免实地复核,无需提交材料,海关直接作出通过复核的决定。

(二)简易模式

适用对象:信用评估状况为“良好”的企业。
实施方式:开展实地复核,但仅针对影响信用评估的认证标准项及最近一次认证中“基本达标”项进行核查,其余标准项视为“达标”,不再进行“全面体检”。

四、简易复核程序的启动及终止

(一)程序启动

海关在定期复核前,将对照适用条件决定是否对企业启动简易复核,并通知企业。

(二)程序终止

1. 应当终止:复核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再符合适用条件的,海关将终止简易复核。
2. 可以终止: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如办公地点、业务范围变更等)可能影响复核结果,海关可视情况终止简易复核。

一旦终止简易复核,将自动转为常规复核程序。企业需注意,“简易”并非“免检”,合规经营仍是根本。

五、企业行动指南

为顺利享受政策红利,建议高级认证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 练好内功:建立常态化年度内部审计和自查机制,将 AEO 合规理念融入日常管理。
  2. 建好档案:系统整理并妥善保管内部审计等认证资料,确保随时可调阅。
  3. 主动排雷:发现问题优先主动向海关报告,充分利用免责条款。
  4. 关注海外:完善境外通报应对机制,确保能快速厘清责任。

该政策是对高级认证企业长期合规经营的肯定与激励。希望企业珍惜荣誉,争做海关“优等生”,充分释放 AEO 认证带来的便利效应。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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