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重点提示了零退税率货物买单出口的风险,引发行业广泛关注。许多从业者迫切希望明确哪些货物属于零退税率范畴,以及日常接单中如何有效规避风险。本文将系统梳理零退税率产品清单,并提供专业的风控建议。
重点自查:零退税率产品范围,接单务必谨慎
日常接单前,必须严格核对 HS 编码退税率。以下品类退税率为 0 且属于“视同内销征税”范畴,是税务稽查的高发区。承接此类货物前,务必向货主明确税务成本,坚决拒绝买单操作:
(一)传统“两高一资”资源类(长期 0 退税率)
1. 矿产原矿及初级金属原料:包括铁矿石、铝土矿、铜精矿、稀土原矿、锰矿、铬矿;生铁、粗钢、钢坯、初轧钢材、未锻轧铝/铜/锌、废金属、焦炭、煤炭及石墨原石等。
2. 非金属矿产品:涵盖大理石、花岗岩、荒料石材、石英砂、萤石、石棉制品、水泥、石膏及石灰石熟料等。
3. 稀缺农林资源:主要指原木、一次性木筷及部分稀有野生植物原料。
(二)高耗能、高污染化工原料(长期 0 退税率)
涉及基础化工原料、PVC、聚乙烯、部分锂盐、磷化工、重金属盐、高污染染料中间体、氟化物及部分有机溶剂等。
(三)2026 年新政新增 0 退税率产品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 年第 2 号公告,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全产业链 249 项商品取消退税,全部视同内销征税:
1. 光伏及新能源相关产品:包括光伏组件、硅片、太阳能板(税号 85414 项下全品类);原电池及电池组(如无汞/含汞锌锰电池、锂电池、燃料电池等);蓄电池(如镍氢、锂离子、全钒液流电池等)及其零件。
2. 陶瓷、玻璃、石材及建材相关产品:涵盖陶瓷砖、卫浴、餐厨具及工艺品;钢化玻璃、各类玻璃容器、镜子、实验器皿及玻璃纤维制品;石制工艺品、磨具磨料、石膏/水泥制品、人造石及各类石刻制品等。
3. 化工及塑料相关产品:包括部分基础化工原料(如球化石墨、六氟磷酸锂等)、有机磷类化合物,以及部分初级形状的聚氯乙烯(PVC)及聚合物。
4. 金属及有色金属相关产品:涉及精炼铜板/片/带/丝/管/箔、铜锌合金型材;铝板/片/带/箔、铝合金管/型材等(部分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已取消退税)。
5. 其他产品:包括车用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等部分成品油。
(四)电池类(过渡期后归零)
2026 年 4 月至 12 月期间,电池产品退税率降至 6%;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电池产品(含锂电池、铅酸电池、储能电池等)退税率全面调整为 0,视同内销征税。
(五)其他长期取消退税品类
包括部分废塑料及危废加工品;初级皮毛及未鞣制生皮;国家限制出口的贵金属初级料;管制类矿砂及稀土分离初级产品。
避坑建议:规避零退税率货物的连带风险
对于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代理方必须在合作初期向货主明确征税事实。切勿因微薄利润协助货主逃税。当前税务监管严密,税务局可凭借提单信息直接追溯至报关抬头、货代及报关行。若货代提供真实发货人信息,货主亦无法隐匿。若前期沟通缺失,最终往往导致多方推诿甚至诉讼。
1. 接单前置核查 HS 编码
客户下单第一时间核对商品编码及退税率,区分免税类与视同内销征税类。提前测算 13% 或 9% 的增值税成本并告知货主,将其写入报价单,明确税费承担主体。
2. 坚决拒绝买单出口、双清包税
主动告知货主买单出口及双清包税的税务处罚风险与连带责任。引导客户采用市场采购贸易、正规代理出口(9710/9810)等合规渠道,签订正式代理协议,厘清税务责任归属。
3. 建立高危产品台账
针对光伏、铜铝、矿产、陶瓷等零退税率品类建立单独档案。对此类货物提高查验风险预警,避免批量承接或低价冲量接单。
4. 做好业务留痕,留存真实信息
严格按照 2025 年第 17 号公告要求,完整留存货主营业执照、购销合同及出货明细。确保在税务稽查时可完整穿透追溯实际货主,最大限度降低自身连带责任风险。
外贸行业利润逐年压缩,部分货代及报关行试图通过走量维持经营,抱有“零退税率货物只要不查验就没事”的侥幸心理。然而,金税四期已打通海关、税务及外汇数据,零退税率货物本身就是系统预警标签,其查验概率远高于普通退税商品。切勿为微薄的服务费,背负数十万的增值税补税风险。
密切关注零退税率产品范围,严控高危品类接单,坚守合规底线,方能从根本上摆脱税务稽查带来的经营焦虑。

